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方案.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581977 上传时间:2024-02-17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55.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亲,该文档总共2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方案.docx(2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方案小型锅炉被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查处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已被列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力、“铁拳”行动方案。为打击小型锅炉“大容小标”、未按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减少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结合前一阶段开展的锅炉安全大检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工作内容本方案中的小型锅炉是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小型锅炉,主要包括:D级锅炉、有举报等线索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小型锅炉。(一)抽查所使用的D级锅炉是否存在实测正常水位水容积大于501等参数超标情况,对于存在通过“大容小标”方式将“B级锅炉”或“C级锅炉”虚标为“D级锅炉”

2、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运行,采取补充检验等措施消除隐患、并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继续使用。(二)筛查标称水容积小于301锅炉的使用情况和额定工作压力小于SIMPa锅炉的使用情况,抽查锅炉产品实测正常水位水容积是否与标称值一致,抽查锅炉产品实际压力是否超过0.1MPaO对于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但通过“大容小标”方式虚标伪造为非特种设备范围的锅炉进行非法使用的,应当依法进行查处。(三)抽查D级锅炉使用情况。至少包括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查培训记录),锅炉是否存在非法改造、超期使用等情况,安全阀是否定期校验、是否存在泄漏情况,超压、低水位报警或者联锁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等。二、工作部署(一)明确重点行

3、业和单位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重点检查小型锅炉的使用情况,重点对食品加工(黄花加工作坊)、电力、机械、冶金、煤炭、中小型化工企业(化工产业转移)等锅炉使用单位(个人)进行重点检查。(二)把握查办途径和方法加大信息数据搜集力度,多渠道获取办案线索,将有关投诉举报、舆情信息等作为案件线索,做到精准打击违法行为。通过明察暗访、“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于发现违法使用(生产)小型锅炉的相关单位,立即固定证据,依法严厉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三)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各单位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4、,发现违法生产和使用小型锅炉的,要核查生产、销售记录、购买合同等,及时将违法生产、使用锅炉的信息上报市局,以便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结合今年开展的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力、“铁拳”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持续开展属地内锅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尤其是前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要一并列入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范围,认真按照附表要求上报数据以及此次工作总结,真正做到对辖区在用锅炉底数清、状况明。附表中隐患要另附隐患明细台账,包括隐患单位、主要内容、整改时限、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等,不能确保安全运行的,要依法停用。请各单位将此次专项整治

5、工作总结和附表分别于2023年6月18日、2023年12月3日前报送市局特设科。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查处汇总表一、监督排查情况检查使用单位(家)检查生产单位(家)检查锅炉(台)发现“大容小标”锅炉(台)发现超期未检锅炉(台)发现其他严重隐患(台)其他情况补充说明:二、未完成整改的严重隐患情况统计(可附加页)序号企业名称情况描述严重或未整改原因已采取的工作措施123填报单位:填报日期:高压气瓶安全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运行情况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高压氧气瓶爆炸事故原因多为氧气瓶中混入油脂等可燃物。为有效防范遏制高压气瓶爆炸事故,发挥大同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日常监管中的作用

6、,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制定本方案。一、开展高压氧气瓶专项排查整治各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氧气瓶充装单位严格执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3)o重点检查: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二是氧气瓶充装单位在充装前后对可燃物检出和清理情况;三是充装单位严禁对来源不明的“黑气瓶”、存在问题缺陷或者对安全性能有怀疑的气瓶进行充装(只允许充装在平台建立合格气瓶档案的气瓶);四是实现平台“充装、检验、报废”全流程监管,对报废气瓶严格落实去功能化处理,并在平台注销手续情况;五是充装单位告知瓶装氧气用户,在用气过程中严禁氧气瓶混入可燃物、用气设施上应当配置防止气体回流的防倒灌装置情况等。二、开展气

7、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专项排查整治(一)气瓶充装单位按要求购置、绑定气瓶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气瓶充装单位按要求推进平台建设和升级完善。一是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应当从气瓶制造单位购置封头上凹印本充装单位标志的燃气气瓶;二是氧气瓶充装单位应当从气瓶制造单位购置带有固定式瓶帽的氧气瓶;三是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快各类气瓶档案的审核进度,尽快完成气瓶档案审核,并督促充装单位通过平台实行网上报检和网上报废,气瓶报废必须到相应的气瓶检验机构实施去功能化处理,并出具报废手续,确保平台数据完整可靠。(二)开展气瓶充装信息平台监督检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气瓶充装信息平台应用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一

8、是气瓶设置永久性电子识读标志情况,并通过手机扫码读取气瓶信息,核验关联性;二是抽查充装单位充装前后检查、对码开启充装枪等情况,充装单位对于非合规气瓶、介质不一致气瓶等的处理方式;三是对仍未建立燃气气瓶充装追溯平台或无法通过手机扫描查询充装数据信息的充装单位,应立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置。省局、市局将组织对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应用追溯平台和地方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将予以通报并问责处理。(三)严格气瓶使用登记充装单位严禁购置和充装翻新“黑气瓶: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平台审核气瓶档案时,应当通过扫描相应气瓶电子识读标志,登录制造单位产品安全质

9、量追溯公示网站,对充装(使用)单位提供的气瓶资料进行查询核实,并对气瓶封头上是否凹印充装单位标识进行核查;发现充装(使用)单位购买、充装翻新“黑气瓶”,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应责令充装单位立即实施去功能化处理,并予以行政处罚。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附表分别于2023年6月18日、2023年12月3日前报送市局特设科。气瓶充装单位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氧气瓶相关情况燃气气瓶相关情况充装单位总数(家)已建成充装信息平台充装单位数量(家)未实施报废气瓶消除使用功能的充装单位数量(家)整改合格单位数量(家)未建立报废气瓶消除使用功能台账的充装单位数量(家)整改合格单位数量

10、(家)抽查永久性电子识读标志读取情况抽查充装单位数量(家)存在不可读取气瓶信息的充装单位数量(家)整改合格单位数量(家)在用医用氧气瓶数量(万只)/采用保压阀在用医用氧气瓶数量(万只)/在用工业氧气瓶数量(万只)/采用保压阀在用工业氧气瓶数量(万只)/信息报送联系人:电子邮箱:固定电话/手机:油气长输管道和燃气压力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为有效防范老旧油气长输管道和燃气压力管道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压力管道本体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落实压力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在前期排查整治基础上,持续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和燃气压力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制定本方案。一、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排查整治重点任务(一)严格落实法定检验

11、制度。按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一长输管道(TSGD7003)中长输管道定义,进一步摸清底数。督促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履行管道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新建及更新改造的油气长输管道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法定检验制度,加强对20年以上老旧油气长输管道风险评估,按照定期检验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检验,不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二)持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开展对油气长输管道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执法检查,对在检验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并及时通报同级管道保护部门和管道企业主管部门,督促管道企业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附表1)。严格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监管,对

12、出具虚假管道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二、燃气压力管道专项排查整治重点任务(一)实施管道信息动态更新。在前期摸排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燃气压力管道底数,建立实时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协调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全面准确掌握管道数量及基本信息。根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新建及更新改造的燃气压力管道安装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见附表2)(二)多措并举提升法定检验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履行法定检验义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

1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督促使用单位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确保燃气压力管道在法定检验有效期内。三、加强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要督促指导压力管道检验机构或使用单位及时将油气长输管道和燃气压力管道检验信息上传至全国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完善全国压力管道检验数据库,并形成压力管道相关信息动态管理和更新的长效机制,上传数据不收取费用。压力管道新建、改造、停用、报废以及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完成后,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定检验完成后要及时报告,由市局在30日内将新增或变更的数据上传至全国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系统。请县区市场监管局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分别于2023年6月18日、2023年12月3日前报市局特设科。油气长输压力管道监督检查执法情况表填报时间:填报单位:(公章)单位检查组检查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执法检查情况问责曝光情况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企业行政罚款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挂牌督办关闭挂牌督办处罚检验机构(党记政务处分/追究刑事责任)曝光典型案例排查查处排查整改(个)(家)(个)(个)(项)(项)(家)(万元)(家)(个)(家)(家)(家)(人)(家)(个)全省燃气压力管道基本情况表序使用单位名称管道名称在用长度(公里)位置管道编号投用日期设计压力最演工作压力管道材质是否检睑下次检验日期备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