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质量事故报告及时处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公司质量事故报告及时处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工程公司质量事故报告及时处理制度1、在施工过程中,凡出现轻微质量事故影响评定及验收的,例如:焊缝表面凹凸不齐,由施工队长及时安排整改,经验收不合格的由项目质检员通知施工队长,整改后报经技质部复检至处理合格为止。2、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不合格及连续性发生的轻微不合格,由项目技术、质检、施工队长调查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责成有关施工队长负责整改,具体实施。3、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重复性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要立即上报公司技质部及总工程师,并按国家验收规范及有关法规进行返工处理。4、对于重大返修的质量事故,项目技术负责人24小时日内提出返修方案上报公司技质部经总工审批实施,并经业主认可后进行返修,由质检员监督验收。5、发生质量事故应根据项目部及公司规定对质量事故责任人及施工队给予严肃处理,和损失罚款。6、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各班组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报而影响、延误工期或自行隐蔽处理,由项目部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直接领导、间接责任者处罚,严肃处理及重罚,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7、重视质量通病的发生。项目部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质量通病防治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并上报公司技质部。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未预测的工程质量问题,则必须制定合理而有效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将上述各计划与措施报公司技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