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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一、“十二五”民政工作回顾“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等方面下功夫、鼓实劲,全面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民政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一)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2013)60号)和海南省社会救助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普遍推行。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
2、,连年对各市县低保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大力开展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专项救助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各项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大幅提高。截至2015年底,全省低保对象为27.3万人,城乡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463元和341元,城乡低保月平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60元和177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五保供养对象为2.9万人,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5508元/人/年、4560元/人/年。(二)减灾
3、救灾能力显著增强。认真实施海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全力抗击台风、强降雨等重大自然灾害,认真做好灾民过渡期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十二五”期间共救助受灾群众206.59万人次,恢复重建因灾倒损民房25.35万间,各类救灾补助项目不断完善,救助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实现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有效地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灾区的社会稳定得到切实维护。从省级到各市县普遍建立了应急预案和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自救和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减灾救灾装备水平和保障能力切实增强,建设了1个省级和5个市县级
4、救灾物资储备库,各市县的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加强了基层救灾装备和救援队伍建设,我省灾害信息员发展到0.33万人,灾害信息实现网络化报送。在国家“防灾减灾日”期间,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省共创建57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三)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顺利完成第六届、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全省96个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难点村”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村(居)委会干部、村(居)民小组长生活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省委办公厅、省
5、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2)3号),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有了制度安排,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强化和拓展,80%以上的社区建立了服务站,建成51个农村社区示范点,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积极探索社区治理,在文昌市文城镇开展互联社区信息网格管理试点。在储州市建成30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点,积极探索协商民主在村民自治中的具体应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四)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完善了相关扶持政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现了从政府指令安排城镇退役士兵到“城乡一体,以扶持就业为主,发给退
6、役金后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转型,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初步建立。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不断加大,退役士兵就业途径和就业能力提高得到更多支持。“十二五”期间,全省优抚保障水平连年提升,抚恤标准每年增幅达15%-20%。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精心组织开展纪念海南解放65周年和清明节期间的烈士纪念活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一系列重要纪念活动,完成5190座散葬烈士墓、64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工作。烈士一次性褒扬和抚恤标准提高到近100万元。军队离退休干部和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保障制度及服务方式不断完善,做到部队交多少,地方接多少。双拥工作扎
7、实开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投入双拥共建资金25亿元,一批双拥模范城(县)、单位及个人被中央和省里命名表彰,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不断推进军民融合,有力促进了军地融合发展。(五)社会福利事业转型加快。社会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努力探索适合省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路子,先后出台了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养老服务的法规政策和指导性文件,养老机构管理运营体制从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转变,养老服务惠及范围从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向低收入老年人以及全体社会老年人拓展。以居家为基础、社
8、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13所、新增养老床位4000多张。三亚、陵水、澄迈、屯昌等市县中心养老院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脩州、万宁、文昌、乐东等市县中心养老院项目已竣工。海口恭和苑、琼海天来泉等一批高端养老服务机构陆续落户海南。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13家、养老床位数33586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77家、床位数17074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36家、床位数16512张,全省平均每千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6.7张。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全省的居家养老
9、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开通“12349”呼叫热线,签约183家连锁加盟服务商,设立服务站点260余个,涵盖家政服务、医药配送、维修服务和精神关爱等服务内容。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下同)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试点社区数达421个,占全省城市社区总数78%,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数1.2万人。加大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社区养老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目前全省共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6个、农村幸福院768家。老年人优待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高龄补贴制度实现全省覆盖,目前全省共有18.4万人享受高龄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补贴范围由城市“三无”
10、老年人、低保对象老年人逐步向其他老年人拓展,已覆盖全省55.9%的城镇社区。实施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全省2万名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获得政府购买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孤儿保障有了全面的制度性安排,孤儿抚养、教育、医疗、康复、成年后就业、住房等制度方面有了新进展。实施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积极探索把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儿童分类纳入保障范围。儿童福利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福利彩票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销售额连年大幅攀升,“十二五”期间年平均增长13.75%,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发展。“十二五”期间,我省
11、大力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琼府办(2013)148号),从政策扶持、慈善行业能力建设特别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慈善事业相应支持,公益慈善基金会数量发展到63个,慈善项目不断增多,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不断加大。(六)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大力推进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工作,全省603个行业协会商会,除省政府同意6个延迟脱钩外,其余597个全部完成脱钩任务。实施一系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措施,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
12、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在全国率先实行社会组织年检报告制度。培育扶持力度加大,2012-2014年我省累计有39个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用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从2011年起我省连续5年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在全国较早成立中共海南省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到加强。我省社会组织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15年底,我省有社会组织5778个,年平均增长率为14.9%,为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七)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取得累累硕果,群众的殡葬观念进一步改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办
13、发(2015)6号),将殡葬改革不断引向深入。截至2015年底,全省各级投入资金将近30亿元,治理坟墓42万多座,节约土地约2万亩,建成公益性公墓94个。全省18个市县实行惠民殡葬政策。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推动行政区划调整,先后完成了设立三沙市、三亚撤镇设区、脩州升格为地级市等重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名公共服务不断拓展,地名标志设置逐步铺开,地名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贯彻落实海南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实施“三区”社会工作人才专项计划。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和“社工+网格员+志愿者”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机制。目前,全省有社会工作人才1
14、.6万人。“十二五”时期海南省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序号主要项目和指标2010年2015年年均增长()1民政事业费支出(亿元)19.5928.447.742社会组织数(个)2874577814.993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万张)0.461.707429.99养老机构床位数(万张)0.463.358648.83儿童福利院床位数(万张)0.060.0857.214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4.126.745.465社会捐赠额(亿元)0.07251.954(2014年捐赠数)6福利彩票销售额(亿元)8.41613.75筹集彩票公益金(亿元)2.03.813.707救助受灾群众(万人次)
15、206.598恢复重建因灾倒损民房(万间)25.359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个)135740.0310灾害信息员队伍(万人)0.335211救灾物资储备库(个)0612最低生活保障城市16.99.6-10.69人数(万人)农村23.219.8-3.1213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元/人、月)城市24846313.30农村16834115.2014医疗救助(万人次)城市21.621.1-0.47农村37.951.56.3215农村五保供养人数(万人)3.63.2-2.3316农村五保供养平均保障标准(元/人/年)集中2736550816.34分散2616456012.1917社区服务中心(个)71313.1818婚姻登记结婚登记(万对)11.318.710.60离婚办理(万对)0.60.887.9619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万人)1.41.73.96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万人)0.010.02822.8720社会工作人才数(万人)1.18141.66.2521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个)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