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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安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宁德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2019年度全市地质灾害概况2019年对我市有较大影响的台风2个,持续暴雨及短时强降雨5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及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单位全力投入防灾、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2019年,全市发生多起因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二、2023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一)降雨趋势预测。
2、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3年登陆或影响我市的热带气旋(俗称台风)总数46个,较常年略多,6月可能有早台风影响我市。1 .早春季(34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和4月偏少12成。2 .雨季(56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3,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多23成。4 .秋季(1011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二)地质灾害态势。截止2023年3月16日,我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83处,包括滑坡229处、崩塌149处、泥石流2处、其他3处,威胁约5325户、19906人。其中城阳镇45处,潭头镇46处,上白石镇34处,溪尾镇34处,坂中乡27处,溪潭镇21处,湾
3、坞镇25处,社口镇17处,穆云乡18处,范坑乡13处,康厝乡15处,赛岐镇16处,甘棠镇12处,溪柄镇19处,松罗乡8处,下白石镇9处,晓阳镇8处,城南街道6处,穆阳镇5处,罗江街道5处。雨季及台风季节,我市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或短时强降雨,易诱发地质灾害。预计2023年7-9月为地质灾害多发时段。2023年预计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以崩塌、滑坡为主,多分布于屋后土质及岩土质高陡边坡、坡度较陡的自然斜坡处,局部位于沟谷地段的矿山堆土场等有发生泥石流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一般规模较小。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及重点防治范围我市境内地貌以丘陵为主,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山边河边、沟口地带、矿山弃渣分布较集中区等
4、区域在短时强降雨或持续降雨条件下易引发地质灾害。区内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重点防治范围主要有:丘陵斜坡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所引发的崩塌、滑坡灾害,主要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安全。公路沿线边坡所引发的崩塌、滑坡灾害,主要是堵塞交通、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部分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可延伸至公路上、下方一定距离的民房和其它设施。采矿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威胁矿山周围的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如露天开采高边坡及弃硅场滑坡等可危害周边已有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部分沟谷潜在的崩塌、滑坡并发性泥石流灾害,主要威胁沟谷下游的部分居住人员与房屋财产安全。四、
5、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一)防灾责任人。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两委主要干部担任。(-)监测人。地质灾害的监测人由受威胁的单位和相关个人承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居)“两委”组织村(居)民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及临时施工工棚等,由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和监测。五、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一)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核查工作。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在以往地质灾害详查的基础上充分依靠技术支撑单位组织在汛前对本行政区
6、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开展再排查工作,并做好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及时报自然资源部门完善、更新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基础资料和人员信息,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更新和核销工作。(二)落实群测群防体系。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制定防灾预案,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督促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三)综合防治,分类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和宁德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布署,根据我市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治理。
7、对于偏远山区、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投入过高或治理后仍不能彻底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点,当鼓励受威胁的村(居)民实施搬迁避让、集中安置、复垦旧宅。各开发区、乡镇(街道)要结合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核定搬迁对象,制定搬迁计划,编制搬迁安置实施方案,明确安置地点、补助政策等事项。对位于村、镇建设规划区内,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或潜在经济损失大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应统筹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需求,实施工程治理。其中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将其纳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有序开展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对未
8、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工程建设项目,未按技术规范建设挡土墙、护坡等支挡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项目所在乡镇和市直有关单位应要求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完善防范措施,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治理。对危险性、危害性较小的小规模地质灾害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可实施简易降险处置。2023年市政府将继续加大投入,通过简易降险处置,有效降低成灾风险。(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开发区、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组织修订村居人员转移预案,并及时发布实施。发生或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地方政府要按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好人员转移、灾(险)情调查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损失。情
9、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疏散。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专业技术支撑单位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查明地质灾害成因、类型、威胁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区域,当地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明确责任人和监测人,并向社会发布有关公示、公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技术支撑单位应及时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交应急调查报告和应急技术方案、应急监测方案。相关技术资料及时录入“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系统”存档。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分工(一)加强组织领导,
10、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地勘单位技术支撑、群众积极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并确保防治措施层层落实到位。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指
11、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提供中型及以上级别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报告。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协助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指导工作;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技术措施和建议。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本市应对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和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
12、安置受灾群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在建房建、市政设施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检查、落实防灾措施;督促业主单位做好灾点监测和防御,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配合事发地政府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及时组织修复因灾致损的城市道路、自来水管道等市政设施。交通运输部门:协调高速运营、公路部门负责对辖区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的防灾工作进行检查、落实;督促监测人对地灾隐患点和危险区加强监测、防范,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抓紧修复损坏的公路,保障交通干线畅通;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转移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对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进行检查、落实防灾
13、措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灾点监测和防御;发现险情及时排除,确保行车畅通和生命财产安全。水利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病险水库、闸坝、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和附属设施的检查,落实防灾措施;督促项目业主对水库(含水利部门管理的发电水库)及其它水利设施管理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危险体的监测、防御;发现险情,及时通知水库下游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非水利部门批准建设的发电水库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地质灾害检查、监测、防治工作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教育部门:负责对校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巡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在校师生、员工避险转移。财政部门:根据本级财政能力,将年度地质灾害
14、防治及应急物质储备经费列入当年度财政预算。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调出。文旅部门:负责督促旅行社做好团队游客避险疏散、救助及撤离、安抚工作,并督促导游人员落实好相关的安全提醒和告知义务,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气象部门:负责收集、分析、预报有关气象信息,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提供降雨信息;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适时发布台风(含热带风暴)、暴雨警报。卫健部门:组织医疗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医疗器械、药品,随时准备奔赴灾区投入防疫和治病工作;对灾区可能发生的
15、传染疾病加强监测、预防和控制;加强对灾区饮用水源、卫生安全的监管。通信部门:确保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地质灾害防御区之间的通讯畅通。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政府的部署,按照分工履行职责。(二)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由弱到强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四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三级(黄色预警):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二级(橙色预警):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一级(红色预警):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时,由自然
16、资源、气象部门联合签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并对公众发布。各开发区、乡镇(街道)收到辖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应有效运转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防灾的各项工作。黄色预警,防灾责任人应组织监测人加强巡查监测;橙色预警,隐患点受威胁对象应转移避险;红色预警,隐患点、高陡边坡受威胁对象应转移避险。针对本市地质灾害特点,进一步推进市、乡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数据集成,自然资源、气象、应急管理、水利、交通等部门监测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互联互通,做好各相关部门间的密切配合,强化预报会商、信息共享,努力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三)依靠专业队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今年我市继续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购买服务,一是在前几年地质灾害详查的基础上聘请专业队伍对辖区全面开展再排查工作,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完善相关信息和数据库;二是重点做好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