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桥水电站110kV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环境影响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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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电磁环境专题影响评价)(报批本)项目名称:天生桥水电站HOkV升压站及输电线路建设单位:铜仁市天生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时地海方2023.12.13星期二铜仁市180H257.7*西北296.27.835129,N,109.216081,EM91经纬度2023.01.0512:35.铜仁市白岩村2023.01.0513:03铜仁市月亮湾生态园27.864611N,109.225846oE现场照片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0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8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8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38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346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表表表表附附附附1环保防治措施一览表2环保投资一览表3项目建设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现状监测报告附图1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4监测布点图附图5项目与铜仁市“三线一单”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6项目生态评价范围植被类型图附图7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8项目升压站平面布置图附图9杆型一览图附图10塔型一览图附图11项目升压站与天生桥水电站总平面位置关系图附图12项目现场踏勘及现状图附图13天生桥水电站I1okV升压站及

3、输电线路与碧江区三区三线关系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天生桥水电站I1OkV升压站及输电线路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碉街道地理坐标升压站:109。1257.535”,27506676UOkV输电线路:起点:109。12,56.854”,27。506887终点:10912,58.510,27o48,37.801w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61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长度(km)升压站永久占地294.48?输电线路塔基永久占地93.6,线路长度3.75km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

4、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54.4852环保投资(万元)14.5环保投资占比()9.39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因是:项目已建成多年,于2007年6月开始投运,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文件精神:”,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建设单位主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并根据技术评估和审查结论分别作出相应处理:(一)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作出批准决定,并出

5、具审批文件。”本项目已于2007年6月建成投产,建设前未办理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项目建成至今已16年,依法不予以行政处罚,且本项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补办环评的要求。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3)附录B.2.1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他合分斤其符性机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目录中“四、电力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三线

6、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的符合性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生态保护红线是指我省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划定的管控边界,是生态安全的底线。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包括:禁止开发区,指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要湿,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指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地,指国家重要生态公益林;生态敏感区和生

7、态脆弱区,指石漠化敏感区。在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严格限制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禁止建设破坏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经核实,本项目涉及到碧江区生态保护红线,属无法避让,但仅部分塔基占用类型为“武陵山水源涵养的生态保护红线,项目输电线路均为跨越通过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属无害化通过,经现场调查,项目塔基处生态已恢复,且项目施工期采取了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三废”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升压站及输电线路于2007年6月建成运行,先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时间,因此,项目的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不冲突。(2)与环

8、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已经建成投运多年,经现场踏勘,项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本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不属于排污性项目,亦不涉及水资源和生态资源等,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与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如下:

9、表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序号环境准入条件项目符合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现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项目不位于码头,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

10、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不设置排污口;不涉及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

11、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范围内,本项目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不属于排污性项目,符合6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项目虽然有部分塔基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但占地面积不大,且本项目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符合要求7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

12、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以及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符合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属于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符合9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符合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修正)中允许类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项目。综上,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3、与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13、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铜府发(2023)10号),铜仁市共划定160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93个;重点管控单元53个;一般管控单元14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经核实,本项目占地涉及到的管控单元主要有碧江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52060210010)及碧江区重点管控单元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52060220001),其中,根据查验的三线一单结果,本项目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区域为(武陵山水源涵养)。项目与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与铜仁市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控元称管单名控元码管

14、单编管控要求本项目空间布局约束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水要素普适性要求;执行当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普适性要求;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执行省、市普适性总体管控要求本项目运行期不涉及水资源的利用,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运行期不产生生产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符合要求碧江区重ZH5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水要素普适性要求;工业生产废水须根据各企业自身特点,规划区的工业废水按各行业相关排污要求各自进行达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经沿河截污管输送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后方可排入河道。规范处置主城区生活垃圾。加快建

15、设进度,确保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统筹安排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扩大收集覆盖面。定期开展锦江河污染源整治活动,确保碧江区重点管控单元1内锦江段持续稳定达标。本项目已运行多年,施工期采取了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己基本恢复。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废气等,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理,不外排:在运行期间会产生噪声及对电磁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根据项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周边噪声、工频电磁及工频磁场均能达标,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要求点管里单元12060220001环境风险防控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土壤普适性管控要求。加强银河汞业、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含汞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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