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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指南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国家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有效防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存在的质量隐患,切实提升改造质量水平,增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组织有关专家深入调研、总结工程实践,参照国内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际,编制本指南。本指南主要内容:1.总则;2.基本规定;3.各方主体管理职责;4.建筑工程;5.供水工程;6.电气工程
2、;7.燃气工程;8.排水工程;9.道路工程;10.小区绿化工程。本指南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六路三里庄17号,电话:0531-51765508,邮箱:yangweiwei)。编制单位: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审查人员:刘宝富陈谦王旭东唐保金刘凯1总则12基本规定23各方主体管理职责43.1 建设单位43.2 设计单位43.3 施工单位43. 4监理单位53.5工程检测单位54建筑工程74. 1一般规定74.2 新建建筑工程74.3 既有建筑修缮工程
3、74.4 加装电梯附属建筑工程114.5 外墙外保温工程135供水工程155. 1一般规定155.2 土方工程155.3 供水管道165.4 设备设施185.5 热水管道196电气工程226. 1一般规定226.2 强电线路敷设226.3 弱电工程256.4 小区照明267燃气工程307. 1一般规定307.2 土方工程307.3 管道敷设及室外架空燃气管道328排水工程348. 1一般规定348.2排水管沟及管道348.3检查井368.4雨水口388. 5排水沟399道路工程419. 1一般规定4110. 路基419.3基层429.4面层439. 5路缘石459.6 人行道铺筑469.7 广
4、场地面4710小区绿化工程4910. 1一般规定4910.6 立体绿化工程4910.7 植物栽植5210.8 水景工程5310.5停车场绿化54附参考标准名录551总则1.0.1为提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下简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有效防治改造工程质量通病,制定本指南。1. 0.2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管理。1.0.3本指南质量通病,是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常见的、多发的,对正常使用功能和观感带来一定影响的工程质量缺陷。1.0.4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控制除应符合本指南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要求。2基本
5、规定2. 0.1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应体现以人为本原则,提升居民居住和生活水平,充分考虑儿童、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需求,营造健康、智慧、宜居的全龄友好住宅小区。2. 0.2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必须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并应根据地域文化、小区环境特点、居民需求综合确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2. 0.3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应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方面进行综合预防和治理。2. 0.4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各方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确需修改的应报建设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并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2. 0.5应对
6、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工程全部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2. 0.6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造成的影响,并应保障消防安全,按照现行制度做好临时用电管理,严格履行动火审批制度。2. 0.7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开展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2. 0.8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指南中有关要求。2. 0.9鼓励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其所用产品的性
7、能指标应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2. O.IO应及时收集、整理工程项目各环节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3各方主体管理职责3.1建设单位3.1.1 建设单位应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严把工程设计、材料采购或供应、施工及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落实质量安全例会会议和定期检查制度。3.1.2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签署建设工程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在老旧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施工许可、主要建筑材料、竣工验收等质量信息。3.1
8、.3 建设单位应畅通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渠道,及时组织处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3.2设计单位3. 2.1设计单位应按照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和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南(试行)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建设指南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指南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扎实做好前期调研和小区现状诊断评估。3. 2.2设计单位应提高设计方案的针对性、可实施性,设计方案应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绿色环保等标准规范的规定。3. 3.3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质量通病控制内容,施工图设计应采取具体的质量通病控制措施。3. 3.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在设
9、计文件中明确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3. 3.1施工单位应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特点,综合考虑老旧小区所处位置、交通条件、居民出行等情况,依据设计方案,科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明确质量安全技术措施。3. 3.2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空中、后地面”原则,科学规划施工工序,推行绿色施工、文明施工,避免重复施工、反复扰民。3. 3.3改造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质量通病控制涉及的施工工序质量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整理相关技术资料,及时分析和总结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施工工艺。3. 3.4实施改造前,应对小区建筑的安全现状进行排查,施工中
10、发现存在结构安全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采取措施进行加固,解决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3.4监理单位3.4.1 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际,制定并落实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3.4.2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实施。3.4.3 进驻项目现场的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应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1采取平行、旁站、巡视等方式,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他中间环节的验收工作;2及时发现改造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并监督整改;3当隐患情况严重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4当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按要
11、求停止施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 5.1工程检测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检测合同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对检测数据、检测结论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4. 5.2工程检测单位不得超资质承揽检测业务,不得伪造检测数据,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5. 5.3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样外,均应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4建筑工程5.1 一般规定1.1 .1本指南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主要包括新建建筑工程、既有建筑修缮工程、加装电梯附属建筑工程和外墙外保温工程。1.2 .2老旧小区内新建建筑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和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民用建筑设计
12、统一标准GB50352等标准规范关于新建建筑的规定。4.1 .3既有建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动建筑物主体结构和改变使用功能。4.2 .4既有建筑改造应符合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的有关规定,改造后的建筑应满足安全性需求,不得降低建筑的抗灾性能和耐久性。5.2 新建建筑工程4. 2.1本指南新建建筑工程主要包括老旧小区及周边新建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食堂、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便民市场等。6. 2.2新建建筑工程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参照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技术标准DB37/T5157的有关规定执行。4.3既有建
13、筑修缮工程4.3.1本指南既有建筑修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主要包括老旧小区内既有建筑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的修缮工程。4.3.2既有建筑屋面修缮工程质量通病1基层起砂、裂缝,平整度较差、排水不畅;2防水卷材起鼓,局部龟裂、发脆、腐烂等;3涂膜防水层起鼓、老化、腐烂等;4刚性防水层表面混凝土风化、起砂、酥松,分隔缝渗漏;5天沟、檐沟、檐口及立面卷材收头渗漏。4.3.3既有建筑屋面修缮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1既有建筑屋面修缮施工,应先做好节点附加层处理,每道工序完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施工前,应先拆除屋顶违建,宜从迎水面进行修缮,并采取分割措施,将破损的既有防水层清理干净,铲除松动
14、的混凝土、砂浆等,确保基层坚实、平整、干净、干燥,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局部维修时,宜在背水面设置导排水设施;3施工时,保温层及基层应干燥,分层铺设的板状保温材料在基层表面应铺平垫稳,板块上下接缝应错开布置,板间接缝应使用同类材料嵌填密实;4找平层应表面平整,在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5当防水层收头在女儿墙凹槽内固定时,收头处应采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条固定,钉距不得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口封严;当防水层收头在墙面时,应对顶部进行封闭,并采取防渗水措施;6伸出屋面的管道、井道、设备基础等突出物,其泛水高度应高于完成面250mm以上,其中管道泛水高度不应小于300mm,并用管箍将上口压
15、紧、封口;7叠层铺设的各层卷材,在天沟、屋面的连接处采用叉接搭接,搭接缝应错开布置,并应留设在屋面或天沟的侧面,用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8坡屋面的老虎窗、突出屋面管道等,除应附加防水卷材外,还应增设导流槽;9屋面天沟、檐沟应增铺防水附加层,檐沟与屋面交接处的附加层空铺,空铺宽度应为25Omnb防水卷材收头处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10天沟、檐沟铺贴防水卷材应从沟底开始,宜顺天沟、檐沟方向铺贴,当沟底过宽,搭接缝应顺水流方向,卷材需纵向搭接时,搭接缝应采用密封材料封口;11屋面在屋面防水层和节点防水完成后,应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采用淋水试验时,持续淋水时间不应少于2h;檐沟、天沟、雨水口等应进行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h,蓄水最浅处不少于20mm;12既有建筑屋面修缮质量控制除应满足本指南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