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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推进以创新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业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和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以创新为支撑的全省高校师生创业就业,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制定本行动方案。一、行动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理念,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五大重点工程,构建以创新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业就业优良生态,夯实微观经济基础。力争到2025年,全省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过百亿元,科技成果在湘转化率达40
2、%,大学生接受创业创新教育覆盖面达100的带动百万师生参与创业就业实践,培育发展市场主体1万个以上,实现高校师生创业率稳步提升,推动大学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二、主要任务(一)实施创业就业动能提升工程1增强高校创新研发综合实力。推动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集中力量支持15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和21个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加强13个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聚焦我省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基础研究,探索解决产业科技创新重大问题。深化创业创新教育改革,建设40个左右现代产业学院,建立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有效衔接机制。到2025年,全省高校研发投入经费达200亿元,高校重大科技创
3、新成果不断增多,服务科技创新高地建设贡献度明显提升。(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激发高校教师创业创新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和促进人才在高校和企业间合理流动。将创业创新教育业绩列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支持高校设立“产业(行业)导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培育遴选400个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团队、300名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群)带头人,建设一批创业创新教育名师工作室。到2025年,全省高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达60%。(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3 .提升高校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各高校
4、按要求开齐开足创业创新教育相关课程,将创业创新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增强学生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就业创业能力。发挥湖南省创业创新导师团作用,开展“企业家进校园讲好创业故事”活动,在全省遴选IOoO名企业家纳入高校创业创新导师人才库。支持开展创业就业夏令营活动。聚焦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等热点领域,开发一批创业见习基地,推动创业见习和创业孵化有效衔接,提升创业成功率。(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实施创业就业主体培育工程4 .推动优质创业企业发展壮大。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领域,加大高校师生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培育发展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
5、培育行动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师生优势创业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深入实施“金芙蓉”跃升行动,加强创新资源协同和精准服务,帮助优势高校师生创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优、提质增效。到2025年,力争全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对高校科技成果的吸纳能力进一步增强。(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5 .支持初创市场主体蝶变升级。鼓励支持各类培训、咨询辅导、市场调查、检验认证、人才服务等专业机构,根据高校师生初创型市场主体的发展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推动“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开展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为企业成长提供技术
6、支撑。(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6 .发挥创业企业稳岗就业作用。依托创业创新平台,深入开展创业带就业“校企行”活动,加强企业与高校结对共建,提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鼓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将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及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高新区综合评价指标。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推动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稳定提升。(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三
7、)实施创业就业创新驱动工程7 .推进成果有效供给。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落实成果完成人收益权。加快建立以需求为牵引的高校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推动高校构建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鼓励高校科研人员面向社会和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培训等合作,对承担上述合作项目与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在业绩考核中同等对待,引导高校科研人员承接企业技术攻关难题,聚焦产业需求产出更多高价值科技成果。到2025年,全省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万件。(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8推进供需精准对接。依托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整合资源,建立校
8、企贯通、统一开放的高校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立联合式、订单式技术研发创新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产业技术协同开发生态、自主创新产品应用生态,开发创新资源,主动承接和转化高校师生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开放型创业创新网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知识产权局)9 .推进服务系统配套。建设一批中试实验基地,为高校科技成果前期试验验证、中期中试熟化、后期生产验证等提供全流程服务。鼓励高校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加强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队伍建设,技术经理人、技术
9、经纪人受过专业化教育培训比例不低于70%。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成果归属权、知识产权保护和便利化服务。聚焦投早、投小、投科技,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省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倍增。(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知识产权局)(四)实施创业就业平台重塑工程10 .完善创业就业创新平台。聚焦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培育,坚持“弱的强、缺的补、散的合”原则,优化各类创业创新平台布局。培育升级一批省级创业创新平台,加强分类管理和服务评估,完善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为高校师生开展创新活动和创业项目孵化提供载体。建设湖南大学生就业创业大平台,实现信息服务、教育改革、精准指
10、导、技术培训、机动实习、实践课题、联合研发、成果转化、产品推荐、企业孵化“十上平台”。指导高校所在地城市主动规划和布局高校周边产业,承接高校师生创新成果和人才等要素,打造“城校共生”创业创新新格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I1提升孵化基地承载能力。健全完善公共实验室、中试车间和通用测试平台等孵化设施,增强孵化器功能。鼓励支持孵化机构为入驻的高校创业企业提供财务记账、创业培训、法务、投融资、政策对接等全要素、便利化服务,打造“企业工厂”。引入社会力量为孵化器及在孵企业赋能,推动孵化服务社会化。加强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
11、息化厅)12 .拓宽众创空间覆盖范围。鼓励市州、产.业园区和企业利用空置商业商务楼宇、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改建为众创空间。支持省内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发挥技术、人才、场地、资金等优势,在细分领域建设一批低成本、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引导更多众创空间”品牌化、专业化、功能化”升级,提升众创空间整体发展水平。鼓励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免费开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五)实施创业就业生态优化工程13 .优化创业就业环境。梳理高校师生创业就业政策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发布湖南高校师生创业就业手册。
12、整合相关资源,持续开展“百名导师走基层”等创业专项活动,为高校师生创业就业提供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鼓励高校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服务方式,形成“一校一品”服务模式。稳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高校要精准组织“访企拓岗促进就业”行动,拓展更多就业需求匹配度高的岗位。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为创业就业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14 .集聚创业创新要素。依托重点园区、企业和创业创新平台,促进创业孵化、创业投资、创业项目、人才和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实现资源共享、人才流动、信息互通,打造
13、良好生态,系统解决高校师生创业创新所必需的“阳光、土壤、空气和水分”。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化专业科技服务力度,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创新发展,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专业服务良性互动、有效互补。(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委人才办)15 .丰富创业创新活动。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创业创新,举办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科技+”大学生创新创业专业赛等各类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发高校师生创业创新热情。丰富大学生就业促进周、大学生创业训练周、创客体验日等活动形式,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拓展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的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培育开放性的创
14、业创新文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支持政策(一)正向激励16 .高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创新或流动岗位,吸引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才到本单位兼职。高校科研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科技企业兼职,为实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提供有偿服务,并获取兼职报酬。高校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在创业孵化期内可在原单位按照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5、、省教育厅)17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高校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设立合理的创业创新学分,完善创业创新学分认定与转化管理办法。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照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财税支持18 .省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高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省科技资金要积极支持高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中试基地建设。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
16、金要加大对“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首轮次、首套件”等产品奖补,积极支持高校师生创业企业培育和项目建设。省预算内投资专项予以倾斜支持,连续3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高校师生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和早期项目等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9 .落实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高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和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金融赋能20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可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