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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江堰水利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推动水利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编制了都江堰水利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将编制情况说明如下:一、编制背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利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办宣2023)303号)要求,加快推进都江堰灌区水文化建设,建立水利遗产保护长效保护机制,做好水利遗产的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促进都江堰灌区水利遗产具备良好的保护或
2、利用基础,助力推动新阶段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二、编制过程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利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办宣2023)30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规划编制技术单位,并成立规划编制组。规划编制组针对都江堰灌区水利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现状和遗产保护新形势、新要求、新目标,向省、市、县(区)级相关部门开展资料收集。2023年12月对都江堰灌区水利遗产保护现状进行了现场调研,系统分析了目前都江堰灌区遗产布局结构、遗产利用、遗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了综合评价。2023年5月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并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6月向
3、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乐山市、眉山市、资阳市水务(利)部门、省都发中心征求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5条,已采纳4条,未采纳1条,并再次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三、规划主要内容规划按照“系统规划、功能优先、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的总体原则,共十章,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在明确规划性质、指导思想、规划依据、规划原则等基础上提出了遗产规划范围、分期及近、远期目标。一是遗产规划范围为都江堰渠首及灌区全域,总面积为23239knf;二是遗产规划的基准年是2023年,近期是20232025年,中远期是20262035年;三是近期目标有4个:1.开展都江堰灌区水文化遗产调查及认定工作;2.完善都江堰水利
4、遗产的管理机构及机制;3.系统开展遗产保护标识体系、展示体系建设和遗产文化生态景观提升;4.成功申报国家水利遗产,培育都江堰世界遗产、国家水利遗产文化品牌。中远期目标是完成遗产监测及信息建设,建立全域游学、旅游资源共享机制,建设都江堰国家文化遗产公园。第二部分规划基础部分,全面阐述遗产区概况、历史沿革、主要特征、遗产功能及价值等,明确了遗产构成清单、遗产在管理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市场开发、资金投入等方面现状存在的问题。一是都江堰水利遗产分为历史遗产与现代遗产两大类型,以1949年为时间界限进行划分;二是都江堰尤其是渠首部分的管理,因涉及多重身份,根据职能分工由多部门管理,遗产保护管理队伍现有的
5、人员配备和水利遗产知识储备已无法满足需求;三是遗产利用方面,目前没有与遗产历史地位相匹配的博物馆,遗产现场现状展示方式较为单一,且展陈设施和技术较陈旧,灌区内的潜在资源还未开发;四是与都江堰的历史地位相比较,遗产保护与利用投入的经费严重不足。第三部分规划核心部分,规划基于遗产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保护、利用、管理、研究规划等具体举措,且提炼重点项目作为近期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抓手。一是确定了遗产保护对象、保护区划、保护管理要求,针对性的提出了保护措施;二是明确了遗产利用原则、利用方式,对遗产展示、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的规划,确定了遗产展示的整体布局;三是对遗产管理机构、制度以及机制进行完善;四是对遗产研究机制进行完善,且提出了遗产相关的研究课题及内容计划;五是规划提炼亟需开展、实施条件好、成效显著的共计20个保护、修复、展示利用项目,作为近期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抓手。第四部分规划保障部分,从经济、社会、生态三方面对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效益和风险进行分析,提出了组织、政策、技术、资金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