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第三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委会是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安委会主任为组长、由安委会确定副组长。第五条各部门要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由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第六条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2、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部署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2 .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危害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3 .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4 .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的员工,要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5 .组织职业病患者诊疗,建立完整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6 .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落实部门按期限解决。7 .开展对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8 .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履行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的其他义务。第
3、三章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七条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9 .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健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10 组织召开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11 根据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按规定进行评价后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4、生产和使用。12 组织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第八条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1 .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组织实施各项工作。2 .组织制定和修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3 .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与各单位专职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职责。4 .审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5 .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宣传教育与培训。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规和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5、6 .对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第九条相关部门的职责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1 .工会职责(1)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2)组织员工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3)协助人力企划部做好员工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4)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5)协助人力企划部做好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2 .安全质量环保部职责(1)组织拟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与处理。(3)参与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4)检查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且要求部门或单位按期整改落实。3 .人力企划部职责(1)负责协调职业病伤残度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工伤赔偿的管理工作。(2)发现存在职业健康损害的员工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做到妥善安排。(3)负责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4)负责组织员工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5)签订劳动合同时,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防护措施。(6)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4 .财务部门职责按照职业病
7、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5 .生产部门职责(1)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2)组织员工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3)建立员工入职、在岗、离职的健康检查档案资料。(4)做好员工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5)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6)拟订本部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7)组织或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
8、8)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公示评价结果。(9)在醒目位置公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以及管控和应急救援措施等。(10)对查出的职业危害问题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且按期整改落实。第十条检查考核1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结合日常安全检查与考核,同步安排专人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核,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落实整改。2 .各部门应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核,并向工会上报检查考核报告。第四章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工会做好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和资料收集工作。各生产部门要建立健全所管辖范围内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并且做好档案的连续保管工作。第
9、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本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第五章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培训要求公司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第十四条培训的主要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3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4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5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6 .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救援措施。第六章职业危害告
10、知第十五条公司要将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控制措施、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第十六条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1 .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要告知员工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预防措施。2 .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告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3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时,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对于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第十七条告知的责任部门为公司人力企划部。第十八条在职业危害告知书中载明离岗体检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