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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诊病人病情分级管理制度急诊分诊是用科学的方法对病人的病情作出简短的临床评价,然后依据病人病情的轻重缓急安排优先顺序,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我院根据急诊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急诊病人分级标准,以便进行急诊病人分诊。一、分级依据(-)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二)急诊病人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多少: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仅是给病人排序,而是要分流病人,要考虑到安置病人需要哪些急诊医疗资源,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二、分级原则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一)一级:濒危病人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
2、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剧烈胸痛、持续严重的心律失常,严重的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以及各种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二)二级:危重病人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一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予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一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27/10),也属于该级别。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
3、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并给予相应处置。(三)三级:急症病人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四)四级:非急症病人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急诊医疗资源小于1个的病人。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2个,病情分级上调一级,定为三级。三、分级分区管理根据病情危重程度判别及病人需要急诊资源的情况,将急诊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简称“
4、三区四级”分类。(一)分区从空间布局上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A区、B区和C区。1、A区(红区):抢救监护区,适用于一级和二级病人处置,快速评估和初始化稳定。2、B区(黄区):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三级病人,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病人,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病人应被立即送入A区。3、C区(绿区):即四级病人诊疗区。(二)根据分级进行分诊管理预检工作每天由两名具有预检资质的护士完成。当病人到达急诊预检台时,护士倾听主诉,询问病史、既往病史,快速查体以及测量生命体征(对于病情允许者),并进行相关的评分,如CRAMS评分,再根据分级标准结合分诊程序对所有的急诊病人进行分诊管理。根据病人病情定级,安排不同的急诊区域,急危症的病人即定位一级(A区),被立即安置在抢救室;二级以及部分三级的病人将被安置在重症监护观察室(B区),进行必要的应急处理或严密监护,部分三级或四级病人安置在诊疗室(C区)按序就诊,并在就诊期间给予定时病情评估,一旦发现其病情有恶化的趋势立即升级,转入抢救室/监护观察室进一步治疗;部分轻症的四级病人在候诊区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