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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now-3 -大理分公司工2014) 2号关于选举大理分公司第五届职代会职工代表的通知分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工会:根据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大理分公司将召开第五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因本届职代会换届,需对职工代表进行选举,现将第五届职工代表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工会按此通知后,认真开展职工代表选举工作。一、代表比例分公司现有正式职工737人,第五届职代会代表按分公司在册职工总数7%的比例选举产生。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青年职工、女职工。(各单位代表分配名额见附件1)二、代表条件(一)代表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
2、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参政议政的能力;(二)代表应是分公司属各单位享有政治权利的在册正式职工;(三)关心企业的发展,积极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热爱企业,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四)工作认真负责,以身作则,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刻苦钻研业务,完成好本职工作。(五)联系职工群众,善于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三、代表选举工作代表选举应遵照工会法中关于基层工会选举的有关规定,由各单位按照代表分配名额及代表选举条件通过召开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职工人数须超过所在项目职工总数的2/3以上,候选人须获得职工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四、请各单位、项目部要高度重视代表选举工作,确实按照代表选举条件,将能为分公司发展建言献策、能为职工说实话、办实事,具有一定水平的职工选举出来参会,不断提高分公司民主管理水平。五、选举工作请于2014年3月5日以前完成,并将选举的代表名单及填写的代表登记表(附件2)于2014年3月5日报分公司工会。联系人:李云英联系电话:0872-2123174附件:1.附件一2 .附件二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主题词:选举职工代表通知抄送:水电十四局有限公司工会大理分公司工会2014年2月19日印发-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