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必看题库知识点《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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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必看题库知识点刑法(2023年最新版)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陆续展开,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1、单选题赵某乘一女工深夜行走至无人处时,大喝一声“放下包”,该女工听到喊声,扔包便跑,赵某的行为构成A:抢劫罪B:抢夺罪C:诈骗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赵某构成抢劫罪,因为在深夜无人处对一单身女工大喝已经对其人身安全形成了实质的威胁,所以应定抢劫罪。2、单选题药

2、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3、多选题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儿童赵某生活

3、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县大家。甲的行为得到r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人住宅罪C:孙某为戒掉网痛,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D:李某同意丁砍拣自己的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掠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ABC解析被害人的承诺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才可能阻却行为的违法性:(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2)承诺者必须对所

4、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5)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此外,虽然没有得到被害人承诺,但如果推定被害人会承诺的,也阻却行为的违法性。A项中,赵某的父母对于被侵害的法益没有处分权,而赵某自身对于承诺的事项不具有理解能力,因此承诺无效,A项错误。B项中的情况可以推定被害人会做出承诺,因此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B项错误。C项中,作为成年人的孙某承诺放弃自己短暂的自由是有效的,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D项中,丁某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李某的承诺范围,因此构成犯罪,D项正确。故本题答

5、案为ABC。4、单选题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访,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存证属实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A选项正

6、确。该解释第1条还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B选项中未供述同案犯乙,C选项中未供述本人罪行,均不成立自首。依据该解释第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D选项中甲出走不知所踪,属于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情况,也不能认定为自首。5、多选题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

7、事责任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贡任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答案】AD。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

8、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06、单选题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A:诬告陷害罪B:强迫职工劳动罪C:非法搜查罪D:侮辱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7、单选题下列有关监视居住的表述,错误的是。A: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B:监视居住一律不得

9、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C: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D: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可知,只有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的期限才能折抵刑期。故本题应选Do8、单选题某甲,男,16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A: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B: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C: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

10、: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肺到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9、单选题下列哪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

11、o解析:选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项C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D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10、单选题李某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入狱,但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李某在服刑期间A:没有选举权B: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C:可以行使选举权D:暂时被停止行使选举权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服刑期间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下列人员准予

12、行使选举权: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正在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上述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投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被劳动教养也可于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11、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A:14周岁B:16周岁C:18周岁D:20周岁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012、单选题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B:犯

13、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C: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项正确。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项正确。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

14、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因此c项说法错误。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o在罪数形态中,属于处断的罪的是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BCD解析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连续犯,是指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同一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吸收犯,是指数个不同的行为中,-行为

15、吸收另一个行为,只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B、C、D项当选。A项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不间断状态的犯罪,属于实质的一罪。故本题答案应选BCDo14、单选题符合下列哪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A: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赦免以后C: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假料考验期满以后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A、B不选。刑法第85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以构成累犯,选项D不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C选项应选。15、单选题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死缓执行期间,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A:死缓执行期间,没有犯罪的B: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C:死缓执行期间有悔改表现的D:死缓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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