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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区知识产权制度,现结合西藏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1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
2、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2 .主要目标。力争到2023年,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产权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二、坚持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3 .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加大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打击力度,强化知
3、识产权保护和案件侦办工作技术手段支撑,持续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正确运用法定赔偿,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负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旅发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 .严格规范证据标准。逐步推进我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判标准。强化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司法临时保护措施的适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牵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4、按职责分工负责)5 .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研究制定相关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统一裁判标准。综合施策,着力构建利于纠纷及时有效解决的案件裁判机制。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旅发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 .加强我区特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支持鼓励传统美术、传统技艺、老字号、藏医药领域等非遗传承人群及文艺创作者依法申请、维护知识产权。鼓励和支持天然饮用水、青棵、耗牛等特色
5、农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推广应用。探索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的保护和信息服务。(自治区文化厅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林草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政府、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公证的金融服务功能,运用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等知识产权融资赋强公证,打造公证服务知识产权发展的法律服务闭环。(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牵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自治区
6、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8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人大监督,开展常态化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民事行政抗诉、执行监督等职能。建立健全奖优惩劣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加强监督问责,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自治区政协教科卫体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旅发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9 .拓宽社会共治渠道。鼓励各地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7、和司法人员学习交流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协同机制,构建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快捷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推动在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中建立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O(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广合规性承诺践诺制度。建立并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8、将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征信风险提示函”的形式向全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转发,并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西藏)”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依法向社会公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I1加强专业技术支撑。运用“互联网+”技术,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O支持区块链等技术在版权保护领域的发展应用。在涉案线索、信息核查、商品流向追踪和证据固定等方面,创新执法和监管实践,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
9、、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司法活动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完善由技术鉴定、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构成的多元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鉴定能力建设,研究建立侵权损害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专业化、程序规范化建设,鼓励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构发展。(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 .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10、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提升我区知识产权仲裁、公证等机构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整合纠纷解决途径,建立有效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维权援助机制,支持维权援助机构探索开展诉调对接、仲裁调解等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公安厅、拉萨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四、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13 .加强民事司法保护。严格执行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不法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高额赔偿惩罚。研究探索法定赔偿考量因素框架指标及标准,合理、规范确定损害赔偿标准。优化诉讼流程,缩短诉讼周期,在具备条件的法院推行
11、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简化裁判文书样式。依法运用证据保全制度,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牵头,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旅发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4 .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和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犯罪O严格落实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继续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党委网
12、信办、自治区经信厅、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旅发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5 .加强行政执法保护。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的惩戒力度。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行政执法保护,加强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针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加大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电商领域执法协作机制,严格跨境电商的执法
13、监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旅发厅、自治区商务厅、拉萨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16 .加强跨部门办案协作。完善行政部门之间以及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和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案件联合查办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分流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目标,促进审判效率与审判质量同步提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旅发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知识产权
14、保护资金激励支持17 .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建202327号),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知识产权示范基地”“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经信厅牵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保障机制18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地(市)党委、政府要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O要建立协调和督查工作机制,协同推
15、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与各部门之间协调,定期汇总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9 .加强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支持。自治区、各地市财政部门要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引导和激励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基层落实和配齐行政执法设备,推动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 .加强督办考核,强化舆论导向。各地(市)党委、政府要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有关考核结果报组织部门。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五进”等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强化舆论导向,及时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件,营造知识产权良好氛围。(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