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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薛城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目录1 .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12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33 .防止未成年人溺水44 .村务公开65 .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编制76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77 .造林绿化88 .古树名木保护89 .生物多样性保护810 .自然保护地监管911 .水资源资产所有权行使912 .生态保护红线工作913 .野生动植物保护1014 .矿井关闭监管1115 .采空区治理1116 .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217 .房地产市场调控和防范化解风险1218 .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1319 .城市地铁、轨道交通1520 .河道采砂管理1521 .矿泉水和地热水管理16
2、22 .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1623 .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1724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1725 .成品油监管1826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2027 .自然灾害防救2028 .油气管道监督管理221 .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能源局):负责全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煤电油气运的综合保障服务;研究制定落实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能力建设等相关的价格支
3、持政策;负责做好与市能源局对接,积极争取对我区天然气、煤炭、电力等支持。做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相关的天然气主干管网、城乡配套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有序推进全区政府储气设施工程建设。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保障民生用气需求。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和应急调峰能力建设等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组织实施;就“煤改气”工程配套城镇燃气气源及城镇燃气管建设改造与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对接落实;督促城市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用户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先合同、后改造”原则合理推进“煤改气”工作;督促城市燃气企业加快储气能力建设,落实应急储气能力;积
4、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用户建筑节能改造;定期上报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薛城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做好工作。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安排的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督导检查等工作,做好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以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集中供暖热源达标排放情况执法监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对我区清洁取暖工作给予支持,结合我区财力情况,对我区天然气应急储气能力给予适当支持。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网上舆情应
5、对处置。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区科学技术局:负责做好清洁采暖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清洁供暖设备生产企业加强研发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城乡养老院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城乡清洁取暖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有关项目的用地保障,积极推进地热能的开发应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运输服务保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村清洁取暖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衔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居卫生室等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
6、导相关部门在推进城乡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调峰能力建设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备、设施建设和运行标准,做好相关设备质量监管。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能力建设的金融服务保障工作。2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区自然资源局:做好全区居住区幼儿园用地监管和保障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对未按规划条件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治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幼儿园的行为,以及对
7、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配套幼儿园使用性质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区委编办:负责符合条件的公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机构设立及教职工人员控制总量的核定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居住区民办配套幼儿园设立审批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对居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进行价格监管。区财政局:负责整治过程中资金的支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纳入编制管理的公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人员控制总量的核定及时补充招聘幼儿教师,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待遇。3 .防止未成年人溺水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全面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8、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必修课程,在学期开学后,及时公开课程表并告知学生家长,通过集中讲座、案例警示、应急演练、专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组织学生到安全教育基地、体验馆进行实景体验等方式,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学生幼儿真正掌握自救互救技能。通过推门听课、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随机督导检查安全教育等课程开设情况,并将安全教育课程开设、安全演练纳入义务教育群众满意度评价。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和治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负责加强对具有水体景观的地质公园
9、、湿地公园、矿山采坑及地面沉陷积水区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在湿地公园重点水域及水体景观区、矿山采坑和地面塌陷积水区等水源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在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对农田在建项目检查排查,重点加强项目内小水池、小水窖、小塘坝、灌溉机井、输水管道、引水堰闸等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指导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农田水利工程产权移交手续,配合城乡水务部门落实管护主体和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区城乡水务局:负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对城乡水务工
10、程管理范围内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加大监管力度。区应急管理局: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督导,督促基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需要救援的,及时调集消防等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对有关部门报告的关于未成年人溺水事件信息,及时通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4 .村务公开区民政局: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负责制定村务公开目录,指导、规范全区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区纪委监委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在村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挪用、侵占、贪污公共财物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会同薛城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农业农村
11、局: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区司法局:做好农村基层普法、民主法治建设等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等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实施农村卫生政策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做好生态环境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土地征收、征用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为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5 .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编制区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域界线详图、行政区划图的统一管理、制作和违法行为查处。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区民政局做好有
12、关工作。6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绿化局):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库。承担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包括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职能。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区城乡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管理,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用于辅助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资料。7 .造林绿化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绿化局):负责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
13、管理。区城乡水务局:负责指导江河两岸、湖泊水库周围绿化工作,督促江河、湖泊管理单位开展护堤护岸林木营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业务指导工作。8 .古树名木保护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绿化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城市建成区内的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9 .生物多样性保护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薛城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10 .自然保护地监管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各类自然保
14、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规划,落实国家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薛城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11 .水资源资产所有权行使区自然资源局:根据上级委托代理行使区域内的水资源资产所有权。区城乡水务局:负责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指导开展全区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取水许可的审批工作。12 .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薛城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做好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15、13 .野生动植物保护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绿化局):负责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培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人工繁育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许可;出售、购买、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审批;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审批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园林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有关陆生野生植物保护工作。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协调、监督做好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的相关出售、购买、利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14 .矿井关闭监管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林业和绿化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