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X城县委、X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金X英才计划”的意见,做好我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目的是集成现有人才服务政策,实现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便捷、高效、规范化运作。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绿色通道服务是为高层次人才在X创新创业提供的出入境、户籍、住房、编制、职称、薪酬、荣誉、学术交流、配偶调动、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公交出行、旅游服务、联谊交流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第四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由县委人才委统筹协调,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服务对象第五条绿色通
2、道的服务对象为“金X英才计划”分类认定的A、B、C、D、E类人才。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六条出入境。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居留等便利。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申报签证、居留等手续时,享受专人受理、专人服务。第七条户籍办理。简化落户手续,材料齐全的直接落户,当场办结。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要求在我县落户的,可以选择县内稳定住所落户,无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第八条住房保障。高层次人才在X城县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三年内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由县财政予以一次性等额补助。第九条编制管理。全职引进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
3、制和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设置数额内引进,无空缺编制和空缺岗位的单位由编制部门核定专项人才编制、人社部门核定特设岗位。引进A、B、C类人才时不受单位编制、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第十条职称评审。A、B、C、D类高层次人才在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享受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待遇,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弱化学历、专业、外语、工作经历等限制条件。第十一条薪酬激励。鼓励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股权、期权、分红、净资产增值权、特别奖励等激励方式。第十二条荣誉激励。对政治素质好、表现优秀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担任“两代表
4、一委员”;申报国家、省、市等重大人才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第十三条学术交流。高层次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介参加各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并担任职务,到国外著名研究机构、高校、企业进修,开展合作研究,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等活动。第十四条配偶调动。全职引进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经认定符合调配条件的,可协调调动工作。第十五条帮助就业。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需要在我县就业的,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帮助就业。第十六条子女入学。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县公办学校自主选择入学、转学。第十七条医疗保健。定期为高层次人才开展健康讲
5、座、健康咨询等活动。高层次人才凭“金X英才卡”可享受门诊、住院“绿色通道”服务。每年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为引进的A、B、C类高层次人才配备健康管理师。第十八条社会保险。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到我县居住并已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随到随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提供专门的预约、业务咨询等服务,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第十九条公交出行。为高层次人才发放“金X英才”公交卡,免费乘坐X城县内公交车。第二十条旅游服务。高层次人才凭“金X英才卡”可携带两名随行人员免费游览全县范围旅游景区。第二十一条联谊交流。经认定后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X
6、城县高层次人才库,优先推荐参加全县重大节庆活动,定期组织开展联谊交流、文体活动等。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二十二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待遇享有期限为:需资金支持的期限为3年,其他按照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工作合同或工作协议确定的服务期限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三条对离开X城县或不再与引进单位履行工作协议的,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X城县高层次人才认定资格,不再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第五章服务程序第二十四条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设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作为现场办理平台。县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服务专员,设立服务窗口或绿
7、色服务通道,优化办理程序,做好各项服务的对接运行。第二十五条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按照“一窗接件、专员办理、及时反馈、统一建档”的流程提供服务。(一)一窗接件。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用人单位或高层次人才申请。用人单位或高层次人才可通过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二)专员办理。相关职能部门设立服务专员,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将服务申请情况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由服务专员负责具体办理。(三)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由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及时反馈给高层次人才或用人单位。(四)统一建档。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
8、信息库并及时更新,实时跟踪服务。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工作由县委人才委统筹协调,县委人才办负责监督考评,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等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实施。(一)县委编办负责人才专项编制使用管理,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配偶调动等工作。(二)县人社局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的社保服务、档案代理、职称评审、健康体检,统筹做好奖励资助资金及补贴等发放工作;牵头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三)县教体局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等工作。(四)县科工局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科技文献
9、检索查询服务、协调办理外国专家证等工作。(五)县公安局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到X落户、出入境办理等工作。(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公交出行服务工作。(七)县文广旅局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旅游服务工作。(A)县卫健委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等工作。(九)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十)县直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第二十七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制定本规定所列服务事项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落实措施、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和具体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服务事项具体承接单位(机构)落实好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事项。第二十八条建立县高层次人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
10、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召集,成员由本规定所列服务事项的人才工作部门组成,负责统筹协调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相关事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第二十九条县委人才力、县人社局负责全县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的建立运行、协调指导和服务评估,各部门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设纳入人才工作考核内容。第三十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积极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目录,不断丰富绿色通道服务内容。新增服务事项报经县委人才办同意后纳入服务目录,相关部门应及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县委人才办备案。第三十一条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全县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待遇落实工作,县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按照服务原则,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