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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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景洪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同时根据我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及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性质、特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民群众健康严重损害的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危害事故。1.4 分类分级按一次

2、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将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三个等级:1. 4. 1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1. 4. 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1. 4.3 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1.5 工作原则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快速反应,科学分析、措施果断,单位自救、现场急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1.6 . 1依法管理、预防为主。严格执行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加强预防职业病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1.5.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市政府负责领导全市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理工作,统一指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的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并做好应急处理保障工作。1.5.3 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发生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必须坚持现场控制、快速反应和属地管理,充分整合调配现有资源,组织紧急医学救援和社会救援机构做好抢救工作。1.5.4 科学分析、措施果断。对造成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毒物来源、种类、危险度进行科学分析,

4、全面评估。一旦发生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即可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1.5.5 单位自救、现场急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采取单位自救、现场急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形式,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2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成立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市长任总指挥,分管职业卫生的副市长为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市应急办、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为副总指挥。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西

5、双版纳景洪供电局、市总工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制定本市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的政策、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指挥和协调全市一般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时报告、协助调查和处理辖区内重大、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由市卫生健康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全权负责领导应急救援工作。2.2 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2.2.1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

6、预测趋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现场医疗救护工作和现场监测。2.2.2 市委宣传部: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2.2.3 市发展和改革局: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2.2.4 市公安局:负责控制事故责任人,指挥、维护辖区及事故关联地交通秩序、治安保卫和社会治安,保障应急救援顺利进行。2.2.5 市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检查乡镇(街道)、部门和有关人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2.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病职工的工伤认定,落实参保单位职业病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7、2.2.7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2.2.8 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2.2.9 西双版纳景洪供电局: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救援安全供电工作。2.2, 10市给排水公司:负责组织事故救援供水。2.2.11市民政局、市总工会等成员单位分别参与事故调查、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2.2. 1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日常工作;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在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处理工作。2. 3市应急救

8、援指挥部的应急工作组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3个工作组:2. 3.1应急医疗救护组人员组成:由市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主要职责:立即组织调配各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医务人员和技术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协助上级应急机构做好病人的诊治和转移。3. 3. 2安全监督组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组成。主要职责:记录情况,立即核实,根据技术部门报告初步判断可疑因素,根据情况需要,对作业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封存可疑材料、暂停可疑作业,报请市政府批准停止用人单位生产),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根据用人单位违法事实提出初步处罚意见,监督用人单位整改。协助上级应急机

9、构做好相应工作。4. 3.3卫生学调查组人员组成: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等组成。主要职责:从技术上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对作业场所进行采样检验和卫生学评价,收集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防护相关资料,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原因,填报现场调查记录表,作出技术性总结报告,协助上级应急机构相关工作。2.4组织体系及框架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若需要与市有关单位配合的,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市政府提出联动请求。处置职业病危害事故,坚持属地监管的原则,上下联动,快速反应。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按照预案程序迅速启动同级响应,接受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上级机关的领导,实现应急联动。2.4.1 市

10、应急救援指挥部内部运行机制对本预案中涉及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启动本预案,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尽量减少损失,保证应急救援处置顺利开展。需要相关部门和专业救援机构支援时,应当请求市政府予以协调。主要步骤包括:(1)突发事故的发生或者预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要根据情况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局。(2)信息核实汇总。市卫生健康局接到各地上报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信息后,要立即核实,进行分析,并迅速呈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3)决定启动预案。确定预案响应级别,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本预案,若属于重大或者特大事故,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

11、,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市政府请求启动景洪市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4)应急措施。市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要积极做好落实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牵头做好社会稳定、环境监测和医疗救护工作。2.4.2 乡镇(街道)的应急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本预案,根据辖区内职业病危害情况落实相关应急准备工作,设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应急救援负责部门与责任人,领导和指挥本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应急救援指挥部部署和预案程序,配合应急响应,迅速调集精干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减少事故危害后果。3预防与预警3.1

12、 监测和预防3.1.1 建立全市的管理监督与预防体系,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预防突发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常规工作,消除突发职业中毒事故的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3.1.2 建立全市职业中毒突发事故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识别、调查分析、综合和确认职业中毒和危险化学品泄漏突发事故,并进行评估,为预测预报预警提供基础数据。3.1. 3监测与预警工作应当根据突发事故实际需要,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急性职业中毒突发事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估,提供预警意见。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各相关单位要开展突发职业中毒事故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3.

13、 1.4建立相应的应急反应队伍和预备队伍,具体负责突发事故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3.1. 5建立及完善应急监测体系,应急监测体系应当包括如下内容:应急监测预案的制订;应急人员队伍的建设;应急监测技术的培训;应急监测报告的制定等。3.1.6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车辆,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的储备和供应。1.1.1 7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服务建设,及时准确对职业人群进行健康检查,提高服务质量,根据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提高应对急性职业中毒的能力。1.1.8 建立一支专业应急队伍,定期开展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进行急性职业中毒现场调查、个人防护的演练,积

14、极推进新知识和新技术。做到反应及时、人员到位、判断准确、措施得力、处理果断。1.1.9 加强对职业人群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安全操作训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技能。3. 2预警行动4. 2.1预警信息来源(1)市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预警信息;(2)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3)居民群众上报的预警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的信息后,应按规定立即上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预防行动。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接到可能导致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事态可能演化为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

15、,应当立即上报市政府并抄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局。3. 3信息报告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中毒事故时,市应急办立即按照相关流程,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毒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现场人员状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报告流程图见下图。信息报告流程图3.1.1 报告要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用人单位、接收病人诊治的医疗机构,在采取救治措施的同时,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市卫生健康局报告;接到报警后,市卫生健康局应当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请示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报告时限:市卫生健康局接报后,应当实施相应紧急报告。(1) 一般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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