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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基建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工程质量评定(一)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查制度1 .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对施工单位所完成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最终质量确认。为提升工程质量,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是过程控制的基本保证。2 .基建办应对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和推行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质量管理体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内容还应包括施工单位人员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施工技术和组织的准备,工程材料的储备和技术交底等。3 .工程开工前,基建办应结合开工审查等工作,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只有通过检查,才能签署开工报告。
2、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分部工程的分包单位,也应由基建办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的基础上,按上述要求开展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并作出检查结论。(二)施工质量验收重点1建设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复验,并应经专业工程师检查确认。4 .对各工序施工质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工作中获得的实际质量数据。检查应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企业标准进行控制,在验收记录上给予明确标识。所使用的控制指标应按照企业标准,同时严于行业和国
3、家标准指标的原则确定。5 .如涉及隐蔽工程,应于隐蔽前在施工单位自查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由专业工程师组织验收,形成书面验收文件,明确验收结论。6 .各专业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专业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施工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开展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的基础上,专业工程师应对上道工序是否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相邻工序之间是否满足施工条件和要求进行交接检验,确保各工序间和各相关专业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7 .专业工程师在验收过程中,除做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外,还应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做好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专项检查和涉及工程使用功能
4、的系统综合性能的检查,此项内容的检查结论是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三)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3 .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4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5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6 .承担见证取样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单位应具有相应资
5、质。7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共同确认。(四)建设单位质量行为要求(详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1 .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 .不得肢解发包工程。3 .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4 .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工作。5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方可使用。6 .对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重新进行报审,审查合格方可使用。7 .提供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8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9 .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应符合要求。10 .不得指定应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生产厂、供应商。I1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