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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药品使用供应保障制度明确医院药品供应原则,规范医院处方集制定及修订程序,加强药品使用安全性和功效性监测,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时、有效、经济。1 .医院制订医院处方集作为日常用药及供应品种依据,医师开具处方(包括用药医嘱)应遵照执行,药剂科保证医院处方集中的药品及时、合格采购与供应。2 .药剂科确保每天24小时为临床、医技科室供应药品。因特殊原因致急诊药房、住院药房等调剂部门临时缺药或无法顺利取药,则通过部门间或全院存药科室间紧急借药,确保患者及时用药。3 .遇到特殊情况,临床需要使用医院处方集目录以外的药品可启动临时购药程序。3.1. 临时用药仅限于主诊医生提出专为某一些疾病或某一患者治疗
2、需要使用的医院处方集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32临时用药申请为一次性申请。临床医生填写非常备计价药品使用申请表,科主任审核签字,并报医务部同意,经药剂科主任审阅后提交院长审批,由采购部执行采购。3.3. 临时用药若为招标中标品种,则必须在招标中标品种内选择;若为招标非中标品种,在药委会同意后,报市药品招标办批准备案采购。34临时采购数量仅限一个疗程。1.5. 药库应及时联系采购所需药品,并告知医生或护士药品送达的可能时间。1.6. 药库保存所有临时购药申请,定期提交药事委员会备案。4 .因延期供应、全国短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出现药品储备不足时,应启动药品应急保障预案。(附表2)4.1. 药品
3、采购员应全面了解医院药品库存量,评估能供应时间,及时向药剂科主任报告。42若通过院内调拨能缓解药品短缺,则由药库负责协调调拨。43若临床急需,则应与供应商联系,由供应商通过调配方式予以优先适量供应。4.4. 若库存不能满足临床需求,则应寻找替代品种,并在医院信息网上通知有关药品短缺信息及短缺期替代用药建议等。临时替代药品品种的确定应由相关专业临床医生和临床药师共同讨论,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必要时临时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4.5. 必要时,由分管院长决定采取优先适应症审批流程控制用药量。4.6. 医师收到药品短缺信息后,应及时调整用药选择,做好病人告知
4、和解释工作。特别注意药物更换时可能产生的用药反应变化,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避免医患纠纷发生。4.7. 药品供应恢复时,药库应立即在医院信息网上发布通知。4.8. 药品短缺事件处理完毕后,药品采购员填写药品短缺情况登记表,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5 .医院处方集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医师、药师、护士、院感的意见和循证评价依据的前提下制订、修订、监控,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系统审查。6 .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凡开立医嘱、配药、给药及监控药品流程的医务人员应积极参与医院处方集的监督与评估。7 .药剂科至少每半年对药品供应保障、缺货情况进行分析,评估药品库存量、科室备药基数的合理性,采取改进措施。7.1. 药剂科负责信息系统中药品清单的日常维护和更新,确保医务人员有效使用药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