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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工程委托合同(3篇)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工程委托合同(精选3篇)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工程委托合同篇1甲方:乙方:甲方将科技大厦地下一层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及间墙地上加高的砖土清运。2、拆除标准:按甲方要求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渣土清运。3、施工中拆下的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二、工程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拆除项目总金额为元。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工程量50%时,付一部分工程款。其余工程款再施工完闭后3日内付清。三、施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2、,于年月日竣工。四、双方责任及权力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拆除区域内的电源、通信等线路。3、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过程。乙方: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4、负责机械及人员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施工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5、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
3、重甲方的管理制度。6、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五、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六、其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日拆除工程合同书范文2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本拆除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拆除工作质量及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拆除
4、范围拆除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五圣河(桂澜路以东,宝翠北路以西)具体范围详见佛力估字20_第1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第二条质量标准1、拆除招标范围内的甲方指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基础(拆至闸室底珠基标高-13米处,详见附图),附属的围墙、花圃、挡土墙等,岸边场地平整至最近市政道路路面标高处(包含用拆除物残渣回填),并清除所有垃圾,不得将垃圾就地填埋及将原地块沙士运走。2、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第三条工期1、施工总工期:1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2、甲方在发出书面进场通知书2日历天内,乙方必须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第四条拆除项目成交价大写:第五条支
5、付方式该工程是通过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交易机构)公开组织拍卖成交的,签订合同前已于成交当日向该公司缴纳全额的拆除项目成交款。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人民币10万元(包括文明施工,工人工资保证金,工程施工等),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交予组织交易机构。2、工程验收合格后,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会出具已交接证明,乙方凭此证明到组织交易机构在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第七条甲方的责任及义务1、协助乙方施工前对周边房屋进行观测记录。2、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违章者,甲方有权做出处罚
6、或停工处理。第八条乙方责任及义务1、安全责任(1)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代表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2)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所有拆除及清运审批、备案手续。按照甲方拆除范围和时间,组织人员进场施工。(3)负责制定拆除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现场安全检查员。(4)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6)违反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7
7、)出现断水、断电及扰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8)严格按照合同和国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施工。如因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当或工作有疏忽而导致乙方雇请的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或造成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9)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每单项拆除工程报甲方开工备案前需提供所有施工人员拆除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单,购买不小于10人的意外险。2、环保责任(1)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降噪音等环保措施,明确拆除工地具体的环保要求和环保责任人。乙方在施工中做好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及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严格
8、按照施工方案规定执行。(2)拆迁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3)拆迁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封闭硬质围挡,防止物料、渣土遗撒,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遗散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4)拆迁工地应按规定办理渣土消纳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拆除房屋过程中应随拆随洒水,避免大量扬尘。对拆除楼房的施工垃圾,必须设置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5)渣土清运时现场出口道路要求用草帘被或大铁板铺设,拆迁工地渣土应设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拆迁工地垃圾应及时清运,现场垃圾堆放总量不得超过60立方米。
9、(6)渣土清运车辆应按规定装载,遮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拆除工地出口应当设置专人清理车身及车轮泥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7)在拆除和清运过程中,若违反环保规定而遇到处罚的责任由乙方负责。(8)乙方必须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接受业主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3、文明施工(1)乙方应作好文明施工及消防准备工作。(2)乙方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戴安全帽。(3)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交通道路畅通。(4)乙方应保证在用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畅通。(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拆除备案手续。(6)在拆迁工地周边应当设置2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7)本工程不允许采用爆破拆除,只能采用人工或机械(离民
10、居30米以内的非住宅物业必须采用人工拆除),做好民居房屋安全防护措施及因拆除时产生的震动,可能对周边房屋有影响,开工前必须对周边房屋进行观测记录,保存原始资料。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损坏民居房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8)中标单位不能在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第九条违约责任1、本工程由甲方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工程不予以验收,乙方须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还须按工期延误赔偿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赔偿费。2、施工期内发包人将对乙方的
11、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验,如发现乙方服务未到位,发包人向乙方发出限期维护通知书,乙方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若乙方未在限期内进行维护或者未完成维护工作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管养或者维修单位施工,所支出的费用发包人有权在乙方的履约担保金中扣减。3、工期误期赔偿费(1)本招标工程要求乙方按中标工期完成。(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将对其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工期每延迟一天IOOo元,违约金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若乙方在施工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停工超过10天的,则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追索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的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12、工期相应后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5天内经甲方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3)若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没有告之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每次罚款IOOO元,累计后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4)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如发现没有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以照相为准),累计后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不
13、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拆除费不会因此而改变。3、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
14、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则,对拆迁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工程委托合同篇2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就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中式别墅区的设计调整、技术服务与咨询、产品创意包装等有关事宜,与装饰工程
15、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本着互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1.1 1项目名称12项目地点1.3项目描述1.3.1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优山美地区中式别墅项目是由鲁能集团公司投资建设开发的高档、低密度、生态别墅区,地处北京顺义区,南依温榆河畔、东临北京国际学校,离首都机场仅10分钟路程,其周边地区开发条件成熟、配套完善、项目内规划布局合理、品质优良、产品多样丰富,被业内人士誉为北京中央别墅区的“代表作”。1.3.2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00亩、设计建筑面积约为13万平方米。第二条设计顾问、技术服务内容及工作阶段细分2. 1建筑设计的整体调整及方案修改(第一阶段)2.1.1建筑调整方案、整体思路及意见;主要街景透视图(不少于三组),应反映出调整后独栋街景、双拼街景、联排街景、透视图可手工绘制;2. 2建筑外立面调整(第二阶段)1.1.2 2.1每栋4个立面及1-2个剖面(共12栋)1.1.3 每栋每层平面布置图1.1.4 2.3每栋屋面布置图1.1.5 每栋围墙门楼图1.1.6 2.5每栋外门窗图(外装饰施工前完成)1.1.7 2.6立面做法节点详图(外装饰施工前完成)1.1.8 组合平面、组合立面图(包括各入口处之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