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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工作规范为切实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以下简称残协)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密切联系残疾人作用,形成联系残疾人工作闭环,根据中国残联村残疾人协会工作规范、专职委员工作规范和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完善村残协密切联系残疾人工作规范通知如下:一、构建组织架构。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设立残协组织,在镇残联指导和村(社区)两委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残协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委员3-5人。村残协主席原则上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副主席、委员由村工作人员、残疾人及亲友、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担任。委员中选配
2、1名专职委员,负责残协日常工作。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把残协建设和专职委员的选配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要把残协工作纳入两委议事范畴,融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元素。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残疾人解愁”为宗旨,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营造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良好环境,让残协真正成为残疾人与村(社区)“两委”和镇党委政府的桥梁和纽带,打通服务保障服务残疾人“最后一米”。三、规范工作制度。村残协要建立月联系、季走访的服务制度,及时了解、反映、解决他们的意愿、要求,定期走访重度残疾人和留守残疾人,对重度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护工作,做到“紧急情况及时报,一般情况定期报”的原则,切实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四、落实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三走三访”活动。走进疑似残疾人家庭,探访是否符合办证条件,宣传残疾人证办理政策和业务流程,在坚持“自愿申领”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应评尽评;走进持证残疾人家庭,探访涉残政策是否享受到位,对身体障碍程度发生变化的残疾人,动员其申请重新评残,实现残疾人证动态管理;走进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探访特困救助需求,通过入户调查走访、发放联系卡、公布联系电话等方式,认真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帮助残疾人申请办理相关事项。五、加强资金保障。镇、村两级要为村残协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人员、物资和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