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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源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彭祖大道城东大道)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2023年7月1前言12依据13项目基本情况14公众参与目的45公众参与范围和形式46公众参与的方法及内容56.1 公开环境信息56.2 公众参与调查意见67公众参与调查结论81前言现状汉源大道为规划中环东线,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中心城区东部区域。本项目为汉源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彭祖大道城东大道),工程范围南起彭祖大道,北至城东大道,主线起点桩号为KO+199.238,终点桩号为K4+735.617,主线全长约4.53km;辅路起点桩号为K0+600.000,终点桩号为K4+735.6
2、17,辅路全长4.14kmo本项目途经徐州市云龙区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与城东大道、彭祖大道一起构成主城区东南区域的快速环,缓解现状三环东路的交通压力,充分发挥快速路的作用。根据现场勘查,距项目路200m范围内,沿线存在12个声环境保护目标,包括10个住宅(含1个在建和1个规划住宅)和2所幼儿园,分别为星湖湾、玺悦龙城、保利鑫城、和平上东二期、和平上东润园、地铁时尚生活广场、和平壹号、云龙紫荆园、翠屏山拆迁片区(在建)、和平教育实验幼儿园、徐州市云龙区紫荆实验幼儿园和规划住宅区。为了解周围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沿线200m范围内既有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具体包括星湖湾、玺悦龙城、保利鑫城、和
3、平上东二期、和平上东润园、地铁时尚生活广场、和平壹号、云龙紫荆园、和平教育实验幼儿园、徐州市云龙区紫荆实验幼儿园开展了问卷调查,并编制了本项目的公众参与报告。2依据(1)关于印发国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184号);(2)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3)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第35号令,2015年9月1日起施行;(4)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3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汉源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彭祖大道城东大道);建设单位: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
4、;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起彭祖大道,北至城东大道;地理坐标:起点坐标(117度15分55.185秒,34度15分51.610秒),终点坐标(117度16分39.873秒,34度13分49.656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2/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tfi);建设性质:改建;用地面积:根据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面积约39.8936公顷(折合398936m2,598.404亩),路线全长4.53km;投资总额:项目投资总额221599.22万元,环保投资1622万元;施工时序和建设周期:本项目拟定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7月竣工
5、,建设周期为24个月。拟于2025年投入运行。(2)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止措施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营运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影响。本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实行“五达标一公示”,扬尘控制做到“六个百分百”,并要求建立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通过考核提高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监管水平;土方堆场集中布置在施工营地中,与附近集中居民点、徐州一中学校的距离不小于200m;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冲洗,不外排;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清水池处理施工废水,处
6、理后循环利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不外排;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废弃泥浆应及时装船运送至陆域的泥浆沉淀池进行处理,干化的泥浆作为工程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严禁将泥浆直接倾倒入水体;材料堆场上部设置遮挡、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或铺设防渗膜,防止雨水冲刷及下渗对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排水系统的边沟排出口位置应设置于非敏感且能与区域内其他河流相通的水体,路面径流不排入封闭水域以避免出现雨涝;跨河段桥梁设置桥梁排水集中收集系统,避免事故废水污染河流水质;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操作规程,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
7、保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若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采取加强绿化、设置声屏障、隔声窗,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保证项目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和建筑环境通用规划(GB55O16-2023),并开展跟踪检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营区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
8、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桥梁桩基钻渣以及拆除建筑垃圾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铳刨路面材料集中回收利用;固体废物临时堆场集中设置,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堆垛配备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堆场四周开挖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截留雨水径流;固体废物的运输车辆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装运过程中应对装载物进行适量洒水,采取湿法操作;运输桥梁桩基钻渣的车辆车厢应具有较好的密封性,不得有渗漏现象;固体废物的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施工期,在农田附近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土地的破坏;施工营区在工程交验后予以综合利用或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拆除
9、,并进行整治,恢复原有植被。营运期,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全线设置禁止危险品车通行的标志,禁止过境货车和危险品车进入;交叉路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道路运营情况;制定响应联动机制,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3)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路网结构,加强区域融合,满足居民快速出行需求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
10、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合理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减缓噪声影响和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表中施工期、运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汉源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彭祖大道城东大道)”在该地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4公众参与目的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参与的作用和目的主要表现在:(1)让公众了解项目、充分认可项目,从而使项目发挥更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2)公众参与是协调工程建设与社会影响的一种重要
11、手段,通过公众参与这一方式,确认项目引起或可能引起的所有重大环境问题已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得到分析及论证。(3)确认环保措施的合理性与可行性。(4)提出公众对项目的各种看法和意见,并在制定环保措施时充分考虑公众要求。本次环评公众参与的目的是:了解该项目周边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观点和态度,了解该项目对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影响范围,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民主化和公众化。5公众参与范围和形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18)4号)的文件精神,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确定以下原则:(1)体现项目路评价范围内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件的知情权,维护绝大多数公众利益,提高公众保护环境的
12、参与意识公开。(2)通过现场调查让评价范围内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了解本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情况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包括有益的和有害的影响,长期的和短期的影响,影响是否可以接受一广泛而便利。(3)综合反映评价范围内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区生活影响的态度。(4)公众参与对象应具有代表性、真实性、广泛性,参与方式公开平等。6公众参与的方法及内容6.1 公开环境信息为了使评价范围内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更方便、更积极地参与到本项目环评中,本次调查采取向评价范围内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6.2 公众参与调查意见1、调查方法及内容项目以发放公众意见调查
13、表的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调查内容见下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项目名称汉源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彭祖大道城东大道)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起彭祖大道,北至城东大道建设项目概况:现状汉源大道为规划中环东线,位于徐州市中心城区东部区域。本项目为汉源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彭祖大道城东大道),建设单位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总投资221599.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2万元,工程范围南起彭祖大道,北至城东大道,主线起点桩号为K0+199.238,终点桩号为K4+735.617,主线全长约4.53km;辅路起点桩号为K0+600.000,
14、终点桩号为K4+735.617,辅路全长4.14km。本项目途经徐州市云龙区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与城东大道、彭祖大道一起构成主城区东南区域的快速环,缓解现状三环东路的交通压力,属于徐州市骨架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徐州市远期规划中环线的一部分,有助于将徐州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综合性交通枢纽。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己于2023年6月22日取得徐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复(徐审批复(2023)47号)。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营运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影响。本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实行“五达标一公示”,扬尘控制做到“六个百分百”,并要求建立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和
15、考核机制,通过考核提高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监管水平;土方堆场集中布置在施工营地中,与附近集中居民点、徐州一中学校的距离不小于200m: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冲洗,不外排;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清水池处理施工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不外排;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废弃泥浆应及时装船运送至陆域的泥浆沉淀池进行处理,干化的泥浆作为工程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严禁将泥浆直接倾倒入水体;材料堆场上部设置遮挡、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或铺设防渗膜,防止雨水冲刷
16、及下渗对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排水系统的边沟排出口位置应设置于非敏感且能与区域内其他河流相通的水体,路面径流不排入封闭水域以避免出现雨涝;跨河段桥梁设置桥梁排水集中收集系统,避免事故废水污染河流水质;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操作规程,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若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采取加强绿化、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