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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务处理财务年终报销、结算相关事项的通知模板各部门:为做好20XX年年终财务结账和决算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某某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财务处日常报销业务截止到20XX年12月20日;科研报销业务截止到20XX年12月16日(咨询费12月份暂缓报销);凡已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本年度票据须于20XX年12月20日前办理财务报账手续;财务处退回的报销单需在本年度报销的,请按照要求及时补充资料,于20XX年12月20日前送达财务处。二,资产核查根据年末财务决算的要求,请国资处与各各部门对接,应对本部门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各种物料进行盘点,以确保账
2、账相符,账实相符并编制相关盘点表备查;各部门应于12月20日前与财务处核对存货账面余额,并将存货盘点表送财务处备案。三、往来款清理20XX年12月1日起停止办理借款业务;20XX年12月20日前各部门或个人经办的各种借款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手续;本年已到账的费用、对外合作的各种款项应在年底封账前办理入账手续;已经预开发票,但款项尚未收到的请加紧催收,12月23日前仍未收清的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所在部门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财务处。四、某某经费到账情况从20XX年12月起,某某到账情况会在每周五下午五点后公布在财务处,请老大家带合同及税号及时来财务处办理开票业务(公布名单中没有的,不单独查询);20XX年12月20号关账后,不再办理某某经费进账及开票业务。五、20XX年发票报销时间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原则上只报销本年发生的经济业务产生的费用。由此,20XX年1-10月期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发票需在本年度内报销完毕;20XX年11-12月期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发票报销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予报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遵守,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