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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XX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XX新工业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XX新工业集团”)、XX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X企业”)、XX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X合伙企业”)、陈力群、王国庆目前合计持有的XX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X能环”)55%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
2、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如下说明: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特此说明。(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XX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X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