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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有关程序一、学历(学位)教育和脱产非学历教育(-)种类:研究生、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脱产学历和脱产学非学历教育(出国进修学习、脱产学外语等(二)登记程序:由本人到就读学校和人力资源处开具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入学的起止时间、就读学校、所学专业、本学年按教学大纲要求应修课程是否合格;如自学考试本学年通过几门课程),然后由科室教学秘书持证明一并到教育处登记学分。二、科研论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出版专著和译著(一)登记程序:由本人到科研部开具证明,由科室教学秘书持证明统一到教学部登记学分。(二)证明内容科研论文:刊物级别,论文种类,作者位次,发表的时间。科研立项
2、和科技成果奖:课题、获奖级别,承担者位次,立项(获奖)时间。出版专著和译著:注明主编、副主编、编者,编写或翻译的字数,出版社,出版时间。三、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学术会议持学分证书登记学分。四、国内外出进修由本人持结业证书,到教学部开具证明后登记学分。五、参加院级继续医学教育学术活动,将听课条直接贴到学分登记册上。六、参加科室级继续医学教育学术活动及自学、撰写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等由科室教学秘书认真核实统计,登记到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上并由科室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长及教学秘书签名。七、登记审核过程由各三级学科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秘书将本科室职工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科室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记录本,学历(学位)教育和脱产非学历教育、科研论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出版专著和译著的相关证明,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学术会议学分证书及复印件等收齐后,按统一时间表由秘书到教育处办理学分审核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