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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治理的困局与破解目录摘要2绪论32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概念33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构成特征43.1犯罪客体43.2犯罪客观方面43.3犯罪主体43. 4犯罪主观方面44数字时代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所面临的挑战54.1知识产权载体多种变化使现行刑法难以面对54. 2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地位问题64. 3刑法难以规制准确量化客观后果75我国在网络知识产权上的刑事法律保护缺陷85.1缺乏专门规范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85. 2刑法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力度95. 3刑事诉讼程序设计不尽合理106对于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治理的回应106.1未来刑事立法上的建议116. 1.1
2、“同等保护”类似行为116.1. 2定罪标准应适度的上调116.2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模式的合理安排126.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的认定136.4完善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制问题13致谢15参考文献15目前互联网越来越发达,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利用互联网途径是目前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常用的手段之一,主要是通过这种手段来对知识产权进行侵犯,属于情节极其严重的犯罪手法,这种手段不仅仅是继承了传统知识产权犯罪的特征及行为的方式,更是在适应大环境之下,违反了国家对网络以及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侵犯其他个体。大数据时代的网络知识产权相较于我们传统的网络知识产权,不管是在类型还是被侵犯的途径和方式上都会出现新的差
3、异和不同,在这样一个环境下让我们使得用当前的网络刑法制度来应对网络知识产权侵犯犯罪的刑事就显得有点乏力,主要表现在客观上量化网络侵权的后果比较难,以及如何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如何认定责任以及如何追责,原因上不光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刑法体系不足,也存在着先刑后民的审判过程中所安排的问题。关键词:网络时代传统知识产权犯罪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侵权追责AbstractNowtheInternetismoreandmoredeve1oped,bigdataerahascome,thewayusingtheInternetisnowthecommonuseofthenetworkinte11ectua1prop
4、ertycrime,main1ybymeansofinfringementofinte11ectua1propertyrights,be1ongtothep1otextreme1yseriouscrimes,thismethodnoton1yinheritsthetraditiona1inte11ectua1propertycrimecharacteristicsandbehaviors,andadaptedtothenetworkenvironmentandthemanagementsystemofinfringementofinte11ectua1propertyrightsofother
5、s.Thenetworkinte11ectua1propertyrightsoftheeraof1argedatacomparedwiththetraditiona1networkinte11ectua1propertyrightsinourcountry,nomatterontheinvasiontypes,waysandmeanswi11appearnewanddifferent,1etusinsuchanenvironmenttomakecorrespondingtothecurrentcrimina11awsystemtodea1withnetworkinfringementofint
6、e11ectua1propertycrimetothecrimina1wou1dseemtobesomeweak,main1yembodiedinitisdifficu1ttoobjective1yquantifytheconsequencesofnetworkinfringement,andhowtodeterminethenetworkserviceproviders1iabi1itysha11beinvestigatedandhowtodecidehowto,thereasonisnoton1ythecrimina1casesofinte11ectua1propertyrightsint
7、hecrimina11awsystemisnotperfectenough,havepunishmentqueenpeop1earrangethetria1ofthefirst.Keywords:InternetAgeTraditiona1inte11ectua1propertycrimeTort1iabi1ityInte11ectua1propertymanagementsystem绪论在现在这个大数据时代,越来越多的信息流通是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互换,信息网络时代给我们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便利。互联网,逐渐成为人们获得文字、音乐、视频的重要途径了。但是科技的发展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大数据时代给人们
8、带来的是足不出户,就可以“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了解”的极大方便。但同时科技的发展也导致了许多新型的经济犯罪的发生,计算机网络犯罪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犯罪这一块是个尤为突出的问题。我们在享受“信息高速”给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我们也要思考在这样一个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如何去应对因为网络而给我们带来的犯罪变化。2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概念知识产权通常是被泛指属于人们的智力及其劳动成果。网络上的各种知识产权或者我们可以将其简称为网络知识产权在网上的一种具体表现式和形式,就是将其用于现实生活中和环境条件中的对其个人智力生产创造技术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各种个人权利人身权和其他财产权直接将其转移使用到国际互联网上,在线
9、下线上进行知识表达。在网络上进行表现。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侵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通过网络的形式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进行侵犯的法律规定,窃取他人的知识产权,将其作为自己的成果,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是对现行刑法的违反,必须按照当前的刑法进行处罚。在现在大数据时代,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比传统知识产权犯罪在犯罪方法上有了新的不同,根据分析,可以明确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和传统的知识产权犯罪存在明显的差别,差别主要在以下三个纬度:空间、场所、对象,就此,所导致的危害性效果不同,所造成的后果有所不同。其次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特征可以从下述三个角度进行分析:第一,网络知识产权犯罪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方式,技术水平高,
10、隐藏性强,很难被发现。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的发展为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同时也为工作带来了挑战。第二,这种产权犯罪方式适用范围广,全世界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犯罪。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打破了地域性局限,只要网络联通,知识产权犯罪就有可能实现。由于其十分方便,全世界都面临严重的知识产权犯罪,中国只是极小的一部分。第三,由于其很大的隐秘性,很难发现,这是侦破相关犯罪的难点。犯罪人员借助网络进行犯罪,他们就可以十分聪明的将地理位置进行隐藏,虚构一个假的地址来迷惑侦破人员,进而增加了侦破难度。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这就说明网络技术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提升了案
11、件侦破的难度。3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构成特征1.1 犯罪客体对于网络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侵犯行为,是既损害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又同时损害了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这两个主体,在通过网络的形式进行网络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同时对管理秩序造成很大的危害,这就表明网络知识产权的犯罪不单单被认为是普通的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它既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又构成了国家对于网络的一个正常管理,同时因为它既是直接地发生在网络上,在侵害了传统的犯罪主体时候,也构成了一个严重地侵害了国家对于网络的一个正常管理。3. 2犯罪客观方面网络上对于知识产权的犯罪主要是在一种客观上体现出来的,即未经过知识产权所有
12、者的许可,通过使用网络对他人的知识产权进行了侵害行为其情节严重;这个行为实际上就是把我们传统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全部搬运到了移动互联网上,以一种互联网的形式来进行违法犯罪。以网络的形式进行犯罪。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自有知识产权不仅拥有法定的自我保护性,并且还必须同时具有实际上和应用上的专有性,除了依法取得自有知识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并经许可或者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对其他权利人的享有所明确规定的权利除外,其余任何另外一人都不能违法使用该人的权利。如果一个违法行为人当时采取的违法行动,其实也就是一种非法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的一种违法行为。4. 3犯罪主体传统的知识产权犯罪在我国的范围内,犯
13、罪主体的范围很广,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个别单位。但在网络知识产权的侵害犯罪中,与其他传统的侵害知识产权犯罪相比,相同的是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组织构成,不同的是单位里面也包括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5. 4犯罪主观方面侵害网络知识产权的犯罪大多数都是由故意造成,但有一些人认为是由于过失造成。其实也是有由过失构成的。例如:任何侵害商业秘密行为都是可能由过失组成。对于故意违法犯罪而言,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排除在互联网上侵害知识产权犯罪的实质就是以营利为主体目的,但许多非法侵害网络知识产权的犯罪在主观上并没有具备“以营利为目的”u1O所以“以营利为目的”并非无法成为这种犯罪的一个必然条件。4数字时代知识产权刑
14、法保护所面临的挑战4.1知识产权载体多种变化使现行刑法难以面对就目前这个移动互联网时代来说,知识产权的发展和扩张现在已经是两个趋势,不光仅仅只是以前的一些传统知识产权类型了:一个就是传统的知识产权类型,通过与当前的技术相结合,以信息方式不断进行传播和扩散,属于一些传统知识产权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一些特点,其本质还是属于一些传统的知识产权;第二个特点就是随着大数据时代产生的新兴技术,知识产权的类型发生改变。第一种类型,虽然因为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储存载体和传播平台发生了改变,但是相关内容没有实质性改变,唯一的区别就是传播载体和平台,还是属于传统或者更多的类型。例如,现在因为移动互联网的高速进步和发展
15、,拷贝文件传输技术越来越成熟,互联网技术发展以后,著作权的传播扩散更加便利,信息网络的不断扩散使得以前的复制和发行等方式逐渐取缔。但实质而言,著作权的内容不存在变化,就只是现实中存在的载体与传播方式之间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从传统纸质文件转变为利用互联网。普遍而言,网络技术的发展只是改变了著作权的传播平台,但其实质性内容不会发生任何改变,进而使得刑法依旧对著作权构成全面的保护。如果没有经过别人允许,擅自将他人的作品放在网络平台上扩散,这与传统的复制发行实质时相同的,所以这种行为也就对知识产权构成了侵犯。虽然著作权存在的载体与传播的方式发生了改变,从传统的纸质地变为了利用互联网。但是就普遍情况而言
16、,著作权只是发生了传播平台和方式的改变,其实质性内容没有变化,刑法对该种知识产权具有相同的保护作用。如果没有经过别人允许,擅自将他们的作品借助网络进行传播,实质上也就是借助复制的方式进行传递,是一种违法行为。第二类技术知识产权管理摒弃了各类传统的技术知识经济产权管理模式,它们指的是与高速发展的网络信息技术相结合,逐步发展成的人工智能和社会科学成果,这和传统的知识技术存在本质性区别。和传统的知识产权相比,这种新型的知识产权被认为是非商业物质性专利客体,如一些电子邮件数据库、技术政策和软件源代码等。以一些属于技术性的信息保护措施来说,它主要指的也就是对于已经成熟和逐步形成的所有个人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技术性质的保护措施,可以我们认为也就是对于商业秘密,加密技术或者者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