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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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依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和社区手册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营造良好的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城市建设体现儿童视角,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致力儿童发展,使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

2、念、行动、责任和事业。二、目标任务围绕“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力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 “发展环境友好”,着力实施12大行动,落实40项任务,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全面推动苏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一)社会政策友好:构建系统完备的政策体系L儿童友好政策设计行动苏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依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和社区手册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

3、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营造良好的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城市建设体现儿童视角,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致力儿童发展,使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二、目标任务围绕“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力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 “发展环境友好”,着力实施12大行动,落实40项任务,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全面推动苏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一)社会政策友好:构建系统完备的政策体系L儿童友好政策设计行动(3)开

4、展儿童发展现状需求常态化研究。针对儿童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和发展瓶颈,定期开展儿童发展研究课题招标工作,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儿童理论和实证研究,为政府和相关部门行动决策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参与单位: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及所属机构、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4)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评估体系研究。绕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监测指标,开展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需求调研,创新建立儿童发展统计数据库,建立儿童发展统计制度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精准施策。以与儿童相关的投入和成果数据为依据,探索设立儿童友好指标目标,建立儿童友好城市评估体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参与单位:

5、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5)举办儿童友好主题研讨。对接联合国儿基会、国家发改委、国妇办以及国内先行城市,邀请国内外儿童友好专家、儿童代表,交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验,宣传苏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外办、市妇联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儿童参与实践行动(6)畅通儿童表达渠道。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将儿童参与纳入政府和部门有关儿童事务的决策过程,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听取儿童意见。培育以儿童为主体的议事组织,成立儿童议事会,建立儿童观察员队伍,保障儿童在家庭、学校、社区和社会生活中能自由、平等地发表意见。牵头单位:市政府妇儿

6、工委办参与单位:市人大社会委、市政协社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7)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面向儿童广泛开展儿童友好城市LOGO、歌词、绘画等征集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形式,为儿童全领域全方位参与搭建平台,不断提升儿童参与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局、市文联、市轨道交通集团、苏州广播电视台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公共服务友好:提供优质均衡的公共产品4 .实事项目促进行动(8)推进普惠托育提质扩面。2021年,全市建设30家普惠性托育机构,建成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10家。到2023年托幼一体

7、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22%, 30%的社区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计生协会,各级政府(9)实施“梦想改造+”关爱计划。2021年完成全市200户“梦想小屋”改造任务,推出“民生助力”“学习陪伴”“健康呵护” “公益暖心”等“四大关爱包”服务。至2023年完成300户“梦想小屋”改造。牵头单位:团市委参与单位:市青基会、市住建局、苏州大学(10)开展“护眼行动”。2021年改造提升90所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到2023年,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有效控制。牵头单位:市教育

8、局、市卫健委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广电总台、各级政府(11)建设儿童“关爱之家”。制定出台苏州市儿童“关爱之家”建设三年计划,2021年建成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11个。至2023年底苏州儿童“关爱之家”、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100%,实现“有活动场地、有队伍运营、有经费保障、有服务开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各级政府(12)开设青少年暑托班。在全市开展不少于1000个青少年暑托班,按照集中式课程化、分布式活动类、嵌入式行业性三类模式,为青少年提供暑托服务。牵头单位: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各级政府(13)打造新时代儿童“

9、幸福港湾”实践项目。至2023年,全市所有镇(街道)各落地一个儿童类服务项目、打造一个服务少年儿童的实践基地。牵头单位:市妇联、建行苏州分行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慈善总会、市儿少基金会(三)权利保障友好:完善公益普惠的儿童福利5 .儿童福利提升行动(14)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引进新理念,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残疾儿童康复点机构服务质量,研究出台服务规范,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化发展;加大人才队伍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探索完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医疗保障政策,探索出台疫情期间残疾儿童线上康复服务管理相关办法,丰富康复形式,

10、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率达100%。牵头单位:市残联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15)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采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方法,做好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工作,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达到100虬完善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逐步缩小散居孤儿与机构养育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的差距,拓宽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困境儿童保障标准保持在全国全省前列。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级政府(16)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鼓励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在做好机构孤儿专业性养治教康服务的同时,逐步向社会残疾儿童提供康复特教服务;推动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

11、构的工作重心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延伸,履行民政部门委托的未成年保护职责。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残联(17)构建“123”新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搭建一个未成年人信息化保护工作平台,打造两支队伍(儿童社区工作者和儿童社工),运用三个阵地(未保中心、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关爱之家”),构建全市“一号呼叫、全网协同、服务到位”的闭环式儿童关爱保护网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各级政府6 .服务人才培育行动(18)建设专职儿童工作者队伍。每个镇(街道)配备1名专职儿童督导员,每个社区配备1名专职儿童主任,负责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定期接受儿童权利

12、、儿童保护等主题培训。为工作人员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姓名、联系方式、工作时间上墙发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各级政府(19)建设儿童社会工作者队伍。培育发展儿童社会工作者组织,壮大儿童专业社工队伍力量。至2023年每个镇(街道)至少吸纳1家专业儿童社工组织,为社区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危机干预、收养评估等专业社工服务,并形成专业化的儿童服务项目或品牌。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20)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社会力量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为社区困境儿童提供帮扶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为儿童提供

13、各类服务。完善志愿者管理制度,做好信息登记、培训、记录、激励等工作,形成常态化、规范化机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四)成长空间友好:营造品质宜居的城市空间7 .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行动(21)开展儿童友好出行试点推广。提供安全的步行与非机动车空间,提供符合儿童需求的道路设施和植物配置,适度考虑提供儿童友好的出行活动空间及年满12周岁儿童适用的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系统。对儿童聚集场所周边交通设施、标志标线、人行横道、隔离设施等进行适儿化改造。2023年底,各市区试点1处儿童出行示范区,全市建成儿童友好道路不少于10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14、市交通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等市交委会成员单位,各级政府(22)开展儿童友好社区试点推广。优化配置、整合统筹社区室内外儿童公共空间,以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服务为儿童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2021年,全市确立10个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2023年底,每个市区至少建成10个以上儿童友好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参与单位: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妇联,各级政府(23)开展儿童友好街区试点推广。充分挖掘辖区资源优势,以空间友好、安全出行、共建共享等内容,因地制宜打造儿童友好街区。到2023年底,全市建设不少于1处儿童友好街区。牵头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各级政府参

15、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24)开展儿童友好学校试点推广。优化学校内外部环境、建筑、设施以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完善儿童参与机制,提升儿童上下学路径安全性。2021年,至少开通3条校园专线试点线路,完成22所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优化整改;至2023年底,在全市开通不少于20条配套学生出行专线,建成20所儿童友好示范学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级政府(25)开展儿童友好医院试点推广。结合儿童空间感知特征和需求,营造安全、趣味、舒适的就医环境,因地制宜为患儿、家长、医护人员和志愿者提供成长支持。至2023年底,改造或新建儿童友好医院10个,对条件成熟的基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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