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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全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以下简称健身设施)建设,推动我市群众体育蓬勃发展,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为引领,有效补齐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短板,大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有效解决制约全市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瓶颈问题,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中心城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场地布点科学合理,设施配置安全丰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健身环境明显改善。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5%,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合格达标率达92%o全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二、制定补短行动计划(-)摸清设施短板。启动场地设施和可用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底数,系统评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和使用情况,为制定补短板方案提
3、供决策依据,2023年7月底前完成。(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二)梳理土地资源。全面梳理全市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2023年8月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三)制定行动计划。结合全市“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求,制定出台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三
4、年行动计划,明确各年度任务。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骑行道、登山步道、健身广场、社会足球场、户外营地、多功能运动场等健身设施,统筹考虑增加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2023年9月底前完成。(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三、保障补短用地需求(-)有效盘活闲置土地。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可应社会主体申请,提供城市空闲土地建设健身设施,并依法按照兼容用途及我市关于临时建设的办法进行管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体育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二)用好公益性质土地。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城市公
5、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健身设施,并统筹考虑应急避难(险)需要。在不妨碍防洪、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在汉江、嘉陵江等河道保护范围外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三)支持租赁供地方式。鼓励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通过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健身设施建成开放并达到约定条件和年限后,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的土地应继续用于健身设施建设运营。依法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实行先租
6、后让、租让结合的,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体育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四)鼓励土地复合利用。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在不改变、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通过与具有相容性用途土地产权人达成使用协议的方式促进健身设施项目落地。在养老设施规划建设中,要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间。(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体育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四、加大设施建设力度(-)加强设施改造建设。优化提升大型体育场馆功能,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平疫、平灾复合改造。在确保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建
7、筑屋顶、立交桥下、老旧厂房等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支持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或装配式健身馆。(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二)科学布局体育公园。按照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人口规模科学布局,合理确定体育公园建设规模,有序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十四五”期间,全市要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0个体育公园。(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三)强化社区配套建设。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
8、配建公共健身设施,与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健身设施。(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体育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身设施建设,并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室外健身设施,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由各相关方协商,依法确定健身设施产权归属,建成后5年内不得擅自改变归属和用途。社会力量可申请利用尚未明确用途的城市空闲土地、储备建设用地或者已明确为文化体育用地但尚未
9、完成供地的地块,建设临时性室外健身设施,使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五、提升设施运营水平(-)加强设施运营管理。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盘活体育场馆存量资源,丰富健身设施功能用途和服务供给。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鼓励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委托社会力量承担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二)提高开放服务质量。做好大、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申报工作。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在满足教育教学要求和安全的
10、前提下,鼓励引导更多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各类健身场地设施必须符合应急、疏散、消防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三)构建智慧体育体系。发挥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作用,推进将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场馆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水平。依托体育云服务平台,集成健身设施、赛事活动、体质监测、科学指导等功能,服务群众便捷健身。更加注重信息化服务对老年人的适用性,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线下和人工帮扶服务。(市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六、深入推进全民健身(-)丰富群众赛事活动。全面贯彻落实
11、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3-2025),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汉风过大年”全民健身健步走、农民丰收节、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等主题活动。持续扩大油菜花海马拉松比赛、横渡汉江挑战赛、河坝王乒乓球争霸赛等具有特色的群众品牌赛事影响力;创新举办全民健身社区运动会,促进邻里交往、增强社区认同感。办好综合性运动会,大力开展足球、篮球、羽毛球等群众联赛,开展全民健身最佳赛事评选,构建“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群众体育赛事体系。(市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二)积极开展居家健身。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积极推进居家健身促进计划,鼓励与线上运动平台
12、合作开办居家健身课程。鼓励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直播活动,普及健身知识,提供锻炼指导。(市体育局牵头,市卫健委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三)充实体育服务队伍。加快制定完善社区体育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培育和发展体育类社会组织和健身站点等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健全市、县(区)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组织,“十四五”期间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500名,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组织社区体育活动、指导科学健身方面的作用。(市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七、健全长效发展机制(-)完善顶层设计。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将健身设施建设
13、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统筹考虑全市健身设施建设规模布局,科学编制健身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二)严格用地管理。严格落实健身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原则上不得变更土地用途,对确需变更的,要征求同级体育主管部门意见。对于已建成交付和新建改建的健身设施,要严格用途管理,防止挪作他用。(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体育局、市城管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三)简化审批流程。深入推进健身设施建设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发挥“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优化审核审批流程,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审批和全程监管,提高健身设施项目审批效率。在审查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要按照国家关于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标准规范严格把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体育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四)强化督导落实。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健身设施建设和群众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体育局要会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