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659034 上传时间:2024-03-2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6.8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序号违法行为种类不予处罚适用条件相应法律依据1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生产经营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按规定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未如实记录(故意对记录造假的除外),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2.中华

2、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下同,略)。2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生产经营单位有证据证明开展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但未如实记录(未开展相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而故意对记录造假的情形除外)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重大事故隐患除外),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笫(五)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

3、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笫三十三条笫一款。序号违法行为种类不予处罚适用条件相应法律依据3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轻微,不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属于首次被发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4、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证据证明提供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但没有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属于首次被发现,生产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

5、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笫三十三条笫一款。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6、,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6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笫(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序号违法行为种类不予处罚适用条件相应法律依据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7、;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笫一款:,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或者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8、,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笫一款。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虽然已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但没有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笫四十六条第(二)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

9、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笫一款。9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10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违法行为属于首次

10、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笫3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种类不予处罚适用条件相应法律依据(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笫一款。11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在违法行为被发现前,主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

11、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1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笫一款。1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违法行为被发现前,主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

12、者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责令限期申请,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笫一款。1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以下统称登记企业)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登记企业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

13、危害后果,或者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1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登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14登记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登记企业在违法行为被发现前,主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1.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4、53号)第三十条第(二)项:登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序号违法行为种类不予处罚适用条件相应法律依据按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的。正违法行为。化,未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笫一款。15登记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口的。登记企业主动申请复核换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1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笫53号)第

15、三十条第(三)项:登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口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笫三十三条第一款。16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依照规定申请变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违法行为被发现前,主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三十三条: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请变更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17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时限提出变更申请或者将隶属关系变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