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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对账中心操作规程一、严格按照总行要求配备对账人员,合理设置岗位、安排岗位分工。各市分行对账中心设对账管理岗、对账操作岗,不设系统管理员,有条件的行可以设置对账外勤岗。对账管理人员,即对账中心主管,由各行监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担任。对账中心主管负责对账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对账中心工作的开展;负责账单下载、交接、辖内操作号管理以及对账管理系统的异常处理、流程监控等工作。对账操作人员主要负责账单回执扫描、审核、补录以及验印、催收管理、账单整理装订等账单具体处理工作。对账操作人员不得与对账管理人员兼岗。各市分行对账中心应按季度末月账单数每万份至少一名的标准配备对账操作人员,最低
2、不能少于两人。各行可结合本行实际,科学设置对账中心岗位,优化对账操作流程,提高对账工作效率。二、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强化对账工作各环节的风险控制。(一)明确岗位职责。各行必须严格操作号管理,按照规定格式(即10+四位行号+两位顺序号)、规定权限(即非对账中心人员只能设置查询功能)设置下级行操作号,停用操作号须及时更改状态,对账操作员严禁交叉使用操作号、一人多号;严禁将对账余额不符的账户(单)交由营业机构自行处理,必须由对账中心人员或监管员与营业机构运营主管、客户共同查找原因,及时处理;账单数据下载、导出由各市行对账中心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指定专人负责的,必须在被指定人员岗位职责中列明,下同),
3、并做好与第三方的交接手续;补制账单原则上由市分行对账中心指定人员负责,由其它机构补制的,必须由市分行运营管理部书面授权;客户选择网上银行、客户端对账方式,逾期未反馈对账结果的,由各行电子银行部门牵头负责催收;其它对账方式账单的催收,各行可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由对账中心、辖属机构或相关前台部门负责,但必须符合总、分行对账管理的相关要求。(二)严格维护管理。采用电子渠道对账的客户反馈对账结果为余额不符的,对账中心补制纸质账单、查清原因,与客户进行纸质对账,最终余额、印鉴相符的,可以在对账结果维护中直接维护为相符;人工验印强制通过、对账结果维护为相符的账单,必须经对账中心主管签字审批,操作、审核等经办
4、人员一并签字存档,并按期集中保管备查;系统中无账单影像的,必须在辅助影像管理模块补充影像;客户返回的账单回执附余额调节表、相关问题说明的,可以在辅助影像管理模块补充相关资料影像;全省统一不启用单印鉴通过模式,如果客户确有需求,可使用与客户约定的对账印鉴。(三)规范手工对账。部分账户因数据移植、网点操作错误等原因,系统不产生账单,由各行手工补制账单对账。各行按要求双人签发、收回核对后,由对账中心主管或指定专人签章审核、附清单集中保管。各行要列出该部分账户发出、收回清单,将该部分手工对账的账户纳入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同时按月更新清单,逐步减少手工对账账户(单)。三、多措并举,提高效率,按期完成对账
5、工作任务。(一)明确各种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1、纳税性质的账户在对账管理系统中作为其他账户管理,各行可按照其他账户的对账要求确定对账周期与对账方法,但必须报市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该类账户必须是无其它结算业务、专门用于扣缴税款的账户。2、因客户单位分立、合并等各种历史原因遗留的单位睡眠账户、超期未支取账户,确实无法清理的,经市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签字、部门签章审批,可以维护为不对账账户(单)、纳入睡眠户管理。在本对账周期内出现借方发生额的,由运营主管或安排专人逐笔勾对,查明账户变动原因。因系统在全国尚未推广结束,不对账账户(单)维护功能正在开发中,涉及不对账账户(单)维护的,待系统功能完善后进行
6、操作。3、在现金管理系统中开立的,应清理但为保证业务正常开展暂未清理的账户以及集团客户用于资金归集的“零余额”账户,对账中心可结合与客户协议情况,在对账管理系统中维护为不对账账户(单),但必须经市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签字、部门签章审批后操作。4、保证金账户实行双线对账。已签约的保证金账户,对账中心视同结算账户与存款人进行余额对账,对账周期由系统默认;未签约的保证金账户,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三点要求,由各行手工补制账单按月对账。保证金账户发生变动时,开户行必须逐笔勾对明细发生额,并按月与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核对台账。(二)统一调整按年全面对账时间。为减轻各对账中心的工作量、有效防控风险,省分行将最后一个季度的季度对账、全年的按年对账、年终决算前的全面对账三者相结合,于11月产生全部账单进行对账,12月份仅需对一级重点账户(单)进行对账。各行要结合本行对账工作实际,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各环节的处理时限、要求,按期完成对账考核目标。四、认真思考,定期总结,不断提高全省对账管理水平。各行对账人员要对对账实践中的各类问题认真思考,研究解决措施,及时反馈省分行,并定期总结对账工作经验,于当年7月底、次年1月底前向省分行书面上报半年、全年对账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应对账账户数、实际发出对账单数、对账单收回率、对账中存在的问题、工作措施与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