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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房屋倒塌应急预案为确保全区范围内护坡、危房坍塌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处置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危旧房屋构筑物安全管理的通知(长政函2008R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应急范围和基本原则(一)本预案适用于天心区范围内及长建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区管理范围所发生的护坡、危房坍塌事故。(二)本预案为天心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护坡、危房坍塌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四)各街镇、区直各部门、各驻区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护坡、危房坍塌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一)指挥中心成立天心区护坡、危房坍塌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曹2、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责成有关单位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区指挥中心。3、承办区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三)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在区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做好护坡、危房坍塌事故的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1、事发街镇:在发生护坡、危房坍塌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区指挥中心和区政府应急办,会同所在派出所紧急疏散倒塌护坡、房屋相邻或周边住户,查清人员居住情况,通知房屋所有人(代管人)到事发现场。在救援队伍到来之前,派出人员接应救援队伍,清除交通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围护事故现场,做好警戒工作。协助区指挥中心、现场指挥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协同区建设局组织实施抢险排危;负责提供临时周转房解决灾民的临时安置问题。2、区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对外新闻发布和媒体管理的协调工作
4、。3、区维稳办: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的维稳工作和事后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工作,防止不安定因素的扩大和群体性上访。3、区政府办(应急办):负责联系指挥中心及现场指挥部各责任单位。4、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已经指挥中心确认应由区财政负担的护坡、危房坍塌事故救灾资金的预算和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及时到位。(三)第二出动层面单位为: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全力以赴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处置工作。所在街镇主要负责人要将现场情况及时向区指挥中心汇报,并根据现场灾情提请区长启动本预案。(四)本预案启动后,区指挥中心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三出动层面,要
5、迅速到位,并按照所定职责开展工作。(五)事故发生单位(住户)要如实向现场指挥部(所在街镇负责人)报告事故过程和人员居住情况。(六)各救援救护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向现场指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救援救护人员和装备情况,并接受指令。(七)各救援救护队伍在应急抢险救援救护过程中,应当根据现场情况科学组织开展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现场指挥协调应加强。区消防队组织官兵,全力进行现场施救。(A)民政部门和所在地街镇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解决灾民的生活问题,经公安部门鉴定后,协助做好联系死难者的遗体收殓火化等工作。(九)发生重大护坡、危房坍塌事故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对外新闻发布工作。长沙天心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