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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成本项目和开支范围明细第十二条成本开支范围的基本原则:(一)所属企业在电力、热力及其他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均列入产品成本。包括:燃料费、水费、材料费、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及其他费用。(二)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产品成本:1 .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2 .对外投资的支出;3 .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4 .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三)企业应当合理划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或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
2、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四)企业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不得列入当期成本和当期损益。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列入当期成本和当期损益。第十三条企业应按照电力、热力及其他产品的生产特点设置成本项目,并确定其开支范围。(一)电力、热力产品设置燃料费、生产用水费、材料费、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其他费用八个成本项目。其开支范围如下:1 .燃料费:指发电、供热耗用的各种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液化汽等,包括:(I)发电、供热正常运行耗用的燃料;(2)生产
3、厂房防冻耗用的燃料;(3)卸煤暖室、卸油、上油加热用燃料;(4)机炉检修、事故修理后烘炉、点火、暖机用燃料;(5)发电机调相运行耗用的燃料;(6)燃料全过程管理规定应列入入炉煤成本的其他费用。燃料费不包括:(1)机炉大修或更新改造后,从点火到带负荷前所耗用的燃料(计入有关工程成本);(2)做热效率试验或其他试验的机组,在试验期间由于变化调整操作,超过该机前五天的平均实际煤耗而多耗用的燃料;(3)自备机车、船舶、运输机械耗用的燃料;(4)综合利用及非生产耗用的燃料;(5)其他按规定不应计入发电耗用的燃料。2 .生产用水费:指发电、供热生产用的外购水费,包括:(1)火电厂除灰、冷却、锅炉补给水的水
4、费及其他生产用水费;(2)调相机冷却用水费;(3)水电厂发电和蓄能用水水费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库区维护费;(4)超限用水的加价费,深井抽水和回水水费及地下水资源费和排水费。本项目不包括:(1)生产管理部门用水;(2)举办的集体企业用水;(3)新投产机组联合试运转期间发电用水水费;(4)非生产用水费。3 .材料费:指电力、热力生产经营过程中耗用的材料、事故备品、低值易耗品以及不应计入燃料项目的其他各种生产用燃料,包括:(1)生产运行消耗用料:包括更换或增添透平油、变压器油、树脂、机械油、软化水处理用化学药品、磨煤机钢球、钢瓦、叶轮、冲击板、输煤皮带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独立登记对象的泵、电机等磨损性消耗材
5、料;(2)维护、维修和事故检修用料:包括贮灰场、江堤护坡、拦河坝、水工建筑的加固、加高、加宽、防水措施、简易道路维修、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仪表等修理用料以及电能表安装、校验修理、接线等用材料;生产及管理部门用料;包括船舶、运煤机械、运输车辆耗用的燃、材料;生产及管理部门通风、照明、消防和清扫用材料;生产及管理计算机用纸、带、软盘及维修用料;照像器材及冲卷、扩印材料;防寒、防冻、防风、防洪用料,以及机组热效率研究试验、技术培训、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小型技术革新等耗用的材料。(4)生产及管理用各种工器具。4 .工资:指从事电力、热力生产经营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包括:(1)从事生产运
6、行、检修和管理人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2)按照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六个月以内的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婚丧假以及女职工哺婴请假期间的工资;(3)按规定发给职工的燃料及原材料节约奖、节水奖、缩短检修工期超发电奖以及其他单项奖以外的各种奖金;(4)按规定支付的职工养老保险金;5 .福利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与规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6 .折旧费:指按照应计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的提取比例计算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7 .修理费:指按为确保正常生产运行而发生的生产用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大修理费用等费用,按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修理费预算执行。8 .其他费用:指不属于以上各项而应计入电、热成
7、本的其他费用。其项目和开支范围如下:(1)办公费:生产和管理部门用文具、纸张印刷品(包括各种规程、制度、报表、票据、账簿等的印刷费和购置费)、报刊杂志费、图书资料费、邮电通讯费(包括邮票、邮费、电报、电话费、市话初装费及调度通讯话路以外的话路租金等),以及银行结算单据工本费等;(2)水电费:包括生产和管理部门的水、电、煤、气费,办公室、公共场所的水电费,以及发供电企业耗用不属于厂用电的自用电费等;(3)差旅费:包括职工因公出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上下班交通补助费、误餐费、按规定支付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调动职工本人及批准随行家属的差旅费等;(4)低值易耗品费:生产及管理部门购入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器
8、具费用;(5)劳动保护费:按照规定发给职工的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地方病、职业病预防检查费,高温、高压、有害作业工作津贴,防暑降温费以及工作服装费等;(6)外部劳务费:指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劳动服务支付的费用,如:修缮、清扫等;(7)物业管理费:指支付给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费;(8)运输费:生产、管理部门发生的搬运费用(包括委托外单位的搬运费);运输用机动车辆的养路费、年检费、停车费、过桥(路)费、租赁费、维护、保养等费用;(9)绿化费:指为生产和管理场区进行环境绿化、植树等支付的费用;(10)工会经费:指按当年实际支用的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提并拨交工会使用的经费;(11)职工教育经费:指按当年
9、的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控制用于职工技术培训和文化素质培训的费用;(12)外购无功电流费:指支付给上网电厂的外购无功电流费。倒供无功电流扣减的无功电流费应以红字冲减本项目;(13)业务费:指宣传费等;(14)保险费:指企业的财产物资以及特殊工种等参加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15)租赁费:指由于生产需要、临时租借少量机器设备等所支付的租赁费;(16)税金:指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7)研究开发费:指发电厂进行机炉热效率试验期间,由于热效率降低而超过该机组前五天正常平均煤耗,多耗用的燃料费用和试烧低质煤超过煤耗定额部分的燃料费用;委托外单位进行检验、化验、试验费用
10、;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产品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试制失败损失,以及按规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装置设备费用(在增加该资产的同时,作一次性提足折旧的账务处理);(18)燃、材料盘亏和毁损:包括贮存燃料、材料发生的定额内损耗和处理积压物资的削价损失等;(19)取暖费:包括生产和管理部门冬季取暖用煤、蒸汽和购置取暖用具所支付的费用,以及按规定对既不发取暖
11、津贴也不收取暖费的职工宿舍的取暖费用;(20)排污费:指按规定支付的排污费;(21)坏账损失:指按照确定的坏账准备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金;(22)住房公积金:指依据财政部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23)失业保险费:指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金;(24)劳动保险费:指按规定提取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其他按规定提取的社会保险金、支付离退休职工的价格补贴、医疗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及各项经费,支付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的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的补偿金等;(25)业务招待费:指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按年度预算列支的
12、业务招待费用;(26) 土地使用费:指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27) 土地损失补偿费:指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未征用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28)技术转让费:指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29)中介费: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验资、资产评估、法律、诉讼费、咨询等发生的各项费用;(30)广告费:指为商品销售等进行广告而支付的费用;(31)董事会费:指董事会或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成员津贴、差旅费、会议费用等;(32)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指长期待摊费用应列入本期摊销的金额;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年以上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及基建竣工转入生产职工培训费等应在本期
13、摊销部分;(33)无形资产摊销:指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34)其他:指不属于以上各项范围应列入生产经营管理费用的支出。如外宾接待费,民兵训练费、消防保安费、出国人员经费、火力发电厂灰渣处置费、环卫费、团体会费、计划生育活动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微机联网费、党团活动费,以及企业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的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按规定向职工按月随工资发放的住房补贴等等;(35)转出费用:指已计入以上成本项目的支出,按规定应分摊给基建、技改等工程和其他产品、劳务成本负担,从成本中转出的费用。(二)其他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的核算,按照制造成本法设置直接材
14、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三个成本项目。其开支范围如下:1. “直接材料”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和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直接材料。2. “直接工资”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3. “制造费用”指企业各个生产车间(分厂)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预提检修费、租赁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停工损失、其他费用。其中:机物料消耗:指生产车间为维护保养机器设备所消耗的各种材料。如设备润滑油、机油、煤油等。停工损失:
15、指基本生产车间因季节性修理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损失。其他项目开支范围与电力热力产品成本开支范围一致。修造企业的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范围如下:(1)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预提检修费和电、热产品成本“其他费用”中的各个明细项目。(2)产品销售费用: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装卸费、包装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展览费和其他销售服务费用,销售部门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