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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权益,按照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制定我市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二)工作原则坚持服务育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的公益属性,
2、着眼提高培训质量,推动其为学生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发挥积极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着力破解在标准、价格、安全、质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水平,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内外联动。统筹校内与校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增加非学科类学习供给,同步深化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更广泛地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坚持部门协同。针对非学科类培训行业属性突出、种类繁多等特点,健全在市委和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提升治理效能。(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6月底,我市非学科类培
3、训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到2024年,我市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效显著,家庭支出负担有效减轻,非学科类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二、重点任务(一)制定行业标准1完善设置标准。市级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部门要结合实际,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并适时修订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线上和线下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各区依据设置标准,制定完善本区审批登记办法。对于开展多种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应同时符合所涉及各类业务的设置标准。2 .明确底线要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在培训场所条件方面,符合国家和我市关于
4、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在师资条件方面,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不得聘用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在运营条件方面,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线上机构还应符合网络安全有关标准。3 .全面对标整改。对照我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对现有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不符合设置标准的要对标整改。对2023年6月底前仍不能完成整改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4 .制定清单目录。细化并公布各行业培训类别的清单目录,并根据新出现的培训类型,及时进行动
5、态调整。对于同时开展多个类别培训等情形,要依据机构主营业务明确主要监管部门及相关配合部门。教育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避免出现监管盲点。5 .明确准入程序。非学科类线上培训机构须依法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并向市级通信管理部门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手续。非学科类线下培训机构须取得区级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跨区开展线下培训的,要依法按要求在每个区取得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部门应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结果同步推送至同级日常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加强部门之间审批与监管的相互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盲区或监管冲突。(二)加强监督管理6
6、.规范培训内容。非学科类培训内容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素质、认知水平相适应,符合学生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满足学生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不得开设学科类培训相关内容。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培训材料的全流程管理,强化对培训材料的审核、备案管理和抽查巡查,确保培训正确方向。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行为。7 .严格培训时间。非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与我市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8 .加强收费管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遵循公平、合法
7、、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培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控制调价频率和幅度,并报送日常监管部门。探索通过建立价格调控区间、发布平均培训成本等方式,引导培训机构合理定价。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建立健全非学科类培训市场监测体系,重点加强对体育、艺术及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的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收费的监测。9 .强化预收费资金监管。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实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培训机构收费应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
8、用,收费账户应向社会公开。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采取预收费方式的,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采取银行托管方式进行风险管控。培训机构要与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实行分账管理。10 .加强预收赛行为监管。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机构应按照日常监管部门要求,主动报送或授权托管银行推送有关资金监管账户、大额资金变动、交易流水等信息。要按照国家关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境内外上市标准和
9、程序,严格把关,做好监管和引导,防止野蛮生长。培训机构融资及收入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3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保护群众合法权益。I1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指导其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督促机构全面落实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鼓励培训机构购买场所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按照市委和市政府、市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切实抓好非学科类培训
10、机构疫情防控工作。12 .强化安全管理信息化。线下培训场所要配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在24小时内恢复功能。机构应在线下培训场所出入口、教室、户外活动场地、活动室、周边等人员聚集场所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设置明显提示性标识,并应具备与属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实时联网的接口,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13 .健全执法机制。建立在市委和市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合作的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市“双减”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推进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异地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处理机制,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要定期梳理群众
11、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部署集中专项整治,及时通报非学科类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14 .严查违规行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非学科类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资质不全、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I、违规举办体育竞赛活动、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违规科学技术活动、不正当价格行为、虚假宣传、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招生入学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15 .推进信息化管理。日常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上注册登录,及时完善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机构无遗漏、数据全采集、信息摸准确。要使用好监管平台,及时开展非学
12、科类培训机构年检年审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16 .监管信息交流共享。按照规定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白名单信息等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引导培训机构合规经营。17 .促进行业自律。指导我市校外培训相关行业协会发挥作用,推动培训机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着力规范行业秩序。鼓励行业协会制定相关行业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支持行业协会发挥在纠纷处理、权益保护、行业信用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行业规范运行。(三)做好配套改革18 .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快构建“双减”
13、背景下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坚持减轻负担与提质增效并重,整体提升学校育人水平。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深入实施系列市级师资培训项目,合理配备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开齐开足上好音体美课程。深入实施课后服务“重实效、提质量”专项行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及作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持续落实关于发挥高校实践育人功能提高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促进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加快天津市智慧教育平台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贯通和应用,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深度应用与有效供给,服务教师教育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高质量建设基础教育
14、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推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程,深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滨海新区、中心城区东部和北部、远郊五区辐射。19 .健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监管机制。各区根据需求可以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适用范围、遴选原则、遴选条件、遴选程序等,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引进费用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需符合国家和我市课后服务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学校不得与引入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勾连牟利。要严格日常监管,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
15、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20 .深化考试评价改革。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质量评价体系。严格招生工作纪律,不得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规范并减少面向中小学生的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考级活动,各类考级和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体育艺术科技特长测评、招生入学的依据。三、工作要求(一)全面系统部署。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摸
16、清底数,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压紧压实责任。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坚持统筹部署、分工协作、联合行动,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举措,加强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确保各项工作务实有效。(二)明确部门分工。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对非学科类培训共同进行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重点做好制定行业标准、日常监管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重点做好收费政策制定等工作;民政部门重点做好非营利性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营利性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价格行为、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重点做好培训机构审批事项实施和审批结果共享工作;金融、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部门指导金融机构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预收费管理和上市融资管控等工作;网信、通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