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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供水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总则11为加强集团公司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依照公司法、会计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统一领导集团公司及权属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统一掌握安排资金运作、资金使用、资产购置、费用开支以及财产损失处理等事项。1.3 集团公司设财务总监,协助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面领导集团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总监负责组织、控制财务收支和全面核算、监督集团公司业务,为各项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同时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决算、考核工作,有效利用集团公司各项资产,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1.4
2、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需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依法从事财会工作。1.5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权属子公司参照执行。2.1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1 集团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2.2 集团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3 集团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2.4 集团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2.5 集团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6 集团公司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2.7 集团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3.1 会计科目的设置3.1 集团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自
3、身经营特点设置会计科目。3.2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在具体账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4.1 会计凭证和账簿1.1.1 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原始凭证必须真实、有效、正确、完整。原始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1.1.2 1.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1.1.3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1.1.4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的签名或盖章;1.1.5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集团公司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1.1.6 凡填有大写和小
4、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1.1.7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1.1.8 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1.1.9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1.1.10 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并保存,不得撕毁或遗失;1.1.11 1.10经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1.1.12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
5、具单位印章;1.1.13 1.12按规定应该使用电子发票、税控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的必须按其相关规定办理。1.1.14 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科目填制的记账依据。记账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1.1.15 2.1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1.1.16 2.2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含两张)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4. 2.3填制记账凭证应包括填制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以及财务负责人等内容;5. 2.4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
6、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同时在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据分割单,应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及金额。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6. 2.5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即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以及费用分摊情况等;7. 2.6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
7、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8. 2.7根据集团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台账、原材料采购明细账以及库存产品明细账等账册。5.0流动资产管理5.1 集团公司的一切资产均为集团公司所有,必须纳入集团公司账内统一核算和监督。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保留账外资产,以防流失。5.2 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应做好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
8、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等。5.3 货币资金管理5. 3.1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财务审计部,并及时入账,其它任何部门、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者挪用;5. 3.2对集团公司的货币资金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5 .3.3集团公司只有董事长及总经理具有货币资金使用的审批权;6 .3.4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同时又不影响现金的合理使用,未经批准,保险柜库存现金
9、量最高一般不得超过IOOOO元。对单笔超过IOoOo元的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审计部,以便提前做好准备。现金的收支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不得白条抵库。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签批的原始凭证支付,编制记账凭证。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对发生的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对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
10、任;5. 3.5除差旅费、其他零星开支以及必须以现金支付2000元以内的采购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现金(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的专项资金除外)。严禁因私借款。借用现金应说明用途、归还(或报销)时间,且必须按期归还(或报销),逾期不还者将从工资中扣除。借用现金,申请人应填制现金借款申请表,写明用途,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须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5. 3.6认真做好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守银行结算制度。5.4 应收及预付款管理5.5 .1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如下:a)集团公司坚决执行钱货两清的货款结算原则,如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的,须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b)财务审计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
11、来台账,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督促业务经办部门催收应收款项。应根据客户的欠款情况,分析其信誉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收回欠款;c)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账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账款的可收性,并每月编制账龄账目分析,报财务审计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账准备及坏账确认的基准;d)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填制并发送催账通知单,与业务人员合作进行账款的催收,对业务人员催收账款进行督促和监督;e)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除有确凿
12、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5.6 财务审计部负责人应每季检查应收账款。集团公司产生的坏账应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确定后才可进行处理,对金额较大的坏账,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处理。5.7 集团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定期考核应收账款周
13、转率、应收账款回收期等指标,确定奖惩措施。5.8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比照上述应收账款的管理执行。5.9 预付账款管理5.8.1预付款和定金,必须要根据合同办理。由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经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核对无误,由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联签批准后对外支付;5. 8.2预付款和定金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检查预付款和定金,监督合同的履行。5.10 易性金融资产管理5. 9.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5. 9.2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5. 9.3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
14、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9. 9.4属于金融衍生工具。5.10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所谓增量费用,是指企业不发生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情形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为购买金融工具所发生的差旅费等,不属于交易费用。5.11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如果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15、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5.12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者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5. 13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6. 14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在建工程管理6.1 在建工程支出包括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6.2 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
16、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6.3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6. 3.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