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捐物资审计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受捐物资审计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受捐物资审计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监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捐赠资金,是指国内外政府机构、企业、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国际组织对我院提供的各种形式。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捐赠资金审计,是指财务科审计组对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有关单位接收、分配、使用和管理社会捐赠资金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第四条社会捐赠资金审计,有利于促进我院加强财务管理,保证社会捐赠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的真实、合法,提高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第五条对我院接收、分配、使用和管理社会捐赠资
2、金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银行账户、会计记录、会计核算、账簿设置、凭证形式、记账程序,以及财务机构、财会人员职责,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二)捐赠款、物收入、拨付使用和费用开支的审批手续,以及资金的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三)财产、物资的验收、领用、保管、调拨、登记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FI)资金分配、使用的报告制度及效益考核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第六条对社会捐赠资金收入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一)接收的捐赠款是否全部入账,并在银行开设专户,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明细分类账;(二)接收捐赠资金的收据是否合规,收据存根与收入明细账,银行存款和现金
3、是否相符;(三)增值收入是否转入捐赠收入科目。第七条对社会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一)分配、发放、使用捐赠款、物的手续、制度是否健全、合规;(二)分配、使用捐赠款、物是否按照捐赠者意愿或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私分和虚列支出等问题。第八条对社会捐赠物资管理的下列内容进行审计监督:(一)捐赠物资出入库有无内部控制制度,原始记录是否完整;(二)捐赠物资的变价处理是否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价格是否合理。第九条依法向社会公布对社会捐赠资金审计的结果第十条对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要求其捐赠要求对其资金使用情况提供审计报告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科审计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