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离校期间快递、货运车辆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生离校期间快递、货运车辆管理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学生离校期间快递、货运车辆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离校服务工作,规范校园安全文明秩序,特别是学生公寓区域的安全文明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就快递、货运车辆管理规定如下:一、根据学校安排部署,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可联合授权快递公司在学校从事快递相关服务,服务期限仅限于学生离校期间。二、每一家快递公司只允许在南北校区规定区域设置一个服务点,须遵守校园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服务点内收取快递。三、快递公司须携带营业执照、价目表等有关证件到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申请快递服务项目和快递车辆出入证。四、获授权从事快递服务的公司需统一着公司服装,将服务价格在服务点醒目位置公示。严禁进宿舍和组织学生
2、收取快递、擅自提高快递价格、强行收取学生快递等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服务资格,其服务车辆和人员今后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举报电话:0816-2384120。五、学生离校期间,除保卫部门批准的货运车辆外,其他货运车辆(含三轮车)08:00-18:30禁止在校内通行,校内各经营户需按时间要求调整送货时间。货运车辆在其他时间段运送物资出校门需持后勤管理处签字盖章的物资出门条,经查验后放行。六、未经学校保卫处、后勤集团联合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含校内各经营户及其工作人员)严禁在校内从事快递收取、短途运输、废品收购、代订车票机票等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清理并按扰乱教学秩序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