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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输送购物车和行李车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要求1 .自动扶梯不允许在自动扶梯上使用购物车和行李车,因为这将导致危险状态。一般认为造成上述危险状态的主要原因是:可预见的误用、超载及宽度限制。如果在自动扶梯的周围可以使用购物车和(或)行李车,并且可合理预见购物车和(或)行李车能被带入自动扶梯,则应设置适当的阻挡装置,防止其进入自动扶梯(见A.4)。如果有能够在自动扶梯上安全使用的运输工具(例如:购物车或行李车),则自动扶梯制造商、运输工具制造商和用户之间需按照GB/T209002007的方法来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措施。概要指南如下:购物车或行李车制造商和自动扶梯制造商之间应规定:在自动扶梯
2、上使用的购物车或行李车的技术规格。在自动扶梯区域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购物车或行李车存在误用的严重风险,因此有必要阻止其进入自动扶梯。购物车或行李车以及车上的物品宽度应比梯级的名义宽度至少小400mmo即使购物车或行李车在自动扶梯上,乘客也能离开自动扶梯。在两端出入口区域,自动扶梯水平段梯级的运行距离应为16m,过渡曲率半径上部最小为2.6m,下部最小为2.0m,名义速度限制在0.5ms以内,倾斜角限制在30以内。梳齿板应设计成倾斜角B最大不超过19,对应的购物车或行李车的滚轮直径不应小于120mmo应设置符合A.2.5规定的附加紧急停止开关。在过渡曲线区域附近的紧急停止开关应能从自动扶梯乘客站立区
3、域可触及,在出口处的紧急停止开关应能从自动扶梯外部可触及。购物车或行李车应在以下方面符合自动扶梯的设计:一一购物车或行李车的设计应保证安全和正确装载;装载后购物车或行李车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160kg;一一购物车或行李车宜自动锁停在自动扶梯的倾斜部分;一一购物车或行李车应设置制动或阻挡装置;购物车或行李车应有防夹装置(缓冲装置)以减少挤夹的风险;为了能安全地离开自动扶梯,购物车或行李车的后轮能推动前轮滚过梳齿板。前轮和(或)阻挡装置应容易地从梯级上脱离;一应在周边区域设置挡板和导向装置以保证购物车或行李车正确进入自动扶梯;应设置安全标志和正确使用购物车或行李车的指示标志。2 .自动人行道允许在自
4、动人行道上使用合适的购物车(符合ENI929-2和EN1929-4)和行李车。购物车或行李车制造商与自动人行道制造商之间应规定在自动人行道上使用的购物车或行李车的技术规格。在自动人行道区域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购物车或行李车存在误用的严重风险,因此有必要阻止其进入自动人行道(见A.4)。购物车或行李车以及车上的物品宽度应比踏板或胶带的名义宽度至少小400mmo即使购物车或行李车在自动人行道上,乘客也能离开自动人行道。对于倾斜角大于6的自动人行道,其名义速度应限制在0.5ms以内。梳齿板应设计成倾斜角B最大不超过19,对应的购物车或行李车的滚轮直径不应小于120mmo应设置符合A.2.5规定的附加紧急
5、停止开关。在过渡曲线区域附近的紧急停止开关应能从自动人行道乘客站立区域可触及,在出口处的紧急停止开关应能从自动人行道外部可触及。购物车或行李车应在以下方面符合自动人行道的设计: 购物车或行李车的设计应保证安全和正确地装载; 装载后购物车或行李车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160kg; 购物车或行李车应自动锁停在自动人行道的倾斜部分; 购物车或行李车应设置制动或阻挡装置; 购物车或行李车应有防夹装置(缓冲装置)以减少挤夹的风险;为了能安全地离开自动人行道,购物车或行李车的后轮能推动前轮滚过梳齿板。前轮和(或)阻挡装置应容易地从踏板上脱离;一一应在周边区域设置导向装置以保证购物车或行李车正确进入自动人行道;一一宜设置安全标志和正确使用购物车或行李车的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