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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开头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全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始终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当先行,为人民群众作好表率,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带头尊法,做好“敬畏法律、尊崇法治”的“领头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
2、、提高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敬畏法律、尊崇法治,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到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不断提高和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争做尊法护法排头兵,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带头学法,做好“掌握法律、推广法治”的“领头羊”。“立身以立学为先。”学法是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基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引导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要围绕意见提出的“应知应会”这一基本要求,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
3、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著作,认真学习党内法规,熟悉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在带头学法的同时还要带头普法,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守法,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传统。带头守法,做好“严守法律、捍卫法治”的“领头羊”O“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立守法标杆,为民众榜样。要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自觉用法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要坚决防止出现以言
4、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情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守法贯穿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带头用法,做好“执行法律、厉行法治”的“领头羊”O“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思维的核心在于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以法治方式保障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同时,各级党组织要把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
5、的政绩考核,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2023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作为“头雁”,要律己、领学、示范,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头雁”律己,做法治建设的“实践者”。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一把手”只有自身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才能发挥“头雁领航、雁阵起飞”的带头作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习
6、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织者、重要推动者、重要实践者,要以“细行律身”的自律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使尊崇法治、敬畏党规法律成为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头雁”领学,做法治建设的“信奉者”。“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领导干部作为“头雁
7、”,发挥好领学带学促学作用,不能以抓部队代替抓自身,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教育者先受教育,铸魂者先铸其魂,形成以上率下带作风、以下看上扬学风的浓厚氛围。“行不率则众不从,身不先则众不信。”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领学、“群雁”齐学的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要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学用结合、知行统一,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带动“雁阵”共
8、同守护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法治环境。“头雁”示范,做法治建设的“传播者”。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干部看领导。领导干部的号召力、影响力、引领力是潜移默化的,有引导人们行动自觉的权威性。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是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一招”。领导干部有责任、有义务,也必须在学法上走在前、在守法上做表率、在普法上挑重担,形成“头雁效应”,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上带下、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意见内容,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列出的“清单”变为切实履行和守护的“准则”,深入学习、深入贯彻、深入践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实实在在
9、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要在示范中成为“榜样”,以实际的学习成效厚积法治氛围,让法治深入基层、深入民心,营造全社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良环境。2023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
10、,党内法规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也是每一个共产党员为人处事的根本准绳。党员干部要“趁热打铁”地对党内法规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用实际行动敬畏法规、遵守法规、践行法规,做党内法规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诚践行者。掀起依规治党的学习热潮”,筑牢敬畏法规的“铁信仰”。党内法规首先姓“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讲政治,是我们党凝心铸魂、干事创业的根本法宝,始终贯穿于党性锤炼全过程。有“敬”,心有向往,才会有所为;有“畏”,知道害怕,才会有所不为。党内法规的权威来自全体党员的真心拥护,党章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始终对党绝
11、对忠诚,并且用党内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把学习政策法规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用党内法规内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防止“灯下黑”,抵住“糖衣炮弹”攻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确“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向党内法规看齐,筑牢敬畏法规的“铁信仰”。永葆依规为人的淳朴“热忱”,锤炼遵守法规的“铁作风”。木受绳则直,人受谏则圣。党内法规是全体党员干部为人的“标尺”。近年来,党中央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持“老虎”“苍蝇”“猎狐”多管齐下,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
12、顽瘴痼疾,正是由于有党内法规为党员干部塑身正形,才做到了“零容忍”“恶竹应须斩万竿”;而且增强了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和有效性,把一体推进“三不腐”嵌入头脑、深入骨髓。党员干部要时刻对照党内法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厚植为民情怀,做到管住嘴、管住手、管住腿,守得住原则、经得起诱惑、稳得住心神,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牢记“三个务必”,始终把自我革命刻在心上,把政治监督扛在肩上,把初心使命落在行动上,看好家门、管好家人,做到物质生活淡如水、精神追求洁如松,斩断一切“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链条,锤炼遵守法规的“铁作风”。燃旺依规处事的耿直“热情”,铸就践行法规的“铁肩膀”。国因法而治,党
13、因规而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坚持制定实施两手并重,推动党内法规建设不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装饰品,而应该转化为有“生命力”的具体实践,成为我们政治生活中的“新常态”。“群众看党员、党员看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唯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树立良好的家风家教,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言行举止,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进,既要监督检查和提醒教育,又要时刻做好“体检”“就诊”和必要的“手术”,以“自律心”执稳自我革命的“刮骨刀”,以“粉身碎骨全不怕”精神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才能清除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消极因素,克服管党治党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铸就践行法规的“铁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