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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一、住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二)住院病人均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志。佩戴腕带时信息必须准确,经病人及家属核对无误;若损坏更新,须经两人核对。(三)病人转运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转科、转床、手术、外出检查等x(四)医技人员在给病人进行特殊检查、标本收集、特殊药物治疗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五)医生查房时需核对病人两种以上信息,确认病人(六)护士在给病人进行治疗和护理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及年龄两种信息对病人识别的方法,不得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输血或血制品、药物皮试必须双人核对。(七)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病人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手术室护士核对病人腕带,手术中、手术结束、病人回病房时再次核对。(八)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病人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按要求做好登记记录。(九)对就诊者住院病历身份实施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