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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p*S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1XXX201X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CodeofsafeoperationforsteeIgatesandhoistsinwaterandhydropowerprojects(征求意见稿)“请将你们发现的有关专利的内容和支持性文件随意见一并返回”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IX.刖百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11-2014)的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次标准修订合并了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S17222015和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
2、标准S1240-1999o本标准共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一一安全运行管理涉及的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写以及操作人员和操作过程的要求;一一设备维修养护的基本规定;一一设备检查要求; 设备维护要求; 设备检修要求; 设备维修养护记录和报告要求; 应急管理中对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的要求; 设备管理等级评定; 安全检测与安全评价。本标准为全文推荐。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检验测试中心河海大学(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安全监演(中本标准参编单位: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沐泗水利管理局本标准出版、发
3、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建秋郑圣义夏仕锋魏鹏杨光明毋新房孔垂雨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编IOoo53;电话:010-63204565;电子邮箱:bzh)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前言II1总则12运行管理制度33设备操作43.1 一般规定43.2 操作人员43.3 操作前准备53. 4运行操作64维修养护基本规定84. 1一般规定85. 2基本要求95设备检查115.1 闸门及拦污棚检查115.2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4、检查125.3 移动式启闭机检查145.4 液压启闭机检查155.5 螺杆式启闭机检查165.6 电气及自动控制设备检查176设备维护196.1 闸门及拦污栅维护196.2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维护206.3 移动式启闭机维护216.4 液压启闭机维护216.5 螺杆式启闭机维护226.6 电气及自动控制设备维护227设备检修237.1 闸门及拦污栅检修237.2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检修237.3 移动式启闭机检修247.4 液压启闭机检修247.5 移螺杆式启闭机检修257.6 电气及自动控制设备检修258记录和报告278.1 一般规定278.2 操作记录278.3 维修养护记录278.4 维修养
5、护报告289应急管理298.5 1应急预案299.2 预案管理299.3 调查报告3010设备管理等级评定3110.1 基本规定3110.2 闸门评级单元标准3410.3 启闭机评级单元标准3811安全检测与安全评价48标准用词说明49条文说明71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运行,规范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平面(定轮、滑动)闸门、弧形闸门、拦污栅、固定卷扬式启闭机、移动式启闭机、液压启闭机、螺杆式启闭机等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中水利水电工程等级根据S1252划分。1.0.
6、3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GB/T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GB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21431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GB/T30507船舶和海上技术润滑油系统和液压油系统颗粒污染物取样和清洁度判定导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河海大学水利部长S1IO1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S1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
7、院S1381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CB/T3534船用柴油机紧固螺栓及螺母修理技术要求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0.4水利水电工程的平面(定轮、滑动)闸门、弧形闸门、拦污栅、固定卷扬式启闭机、移动式启闭机、液压启闭机、螺杆式启闭机等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运行管理制度2. 0.1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及运行特点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2.1 .2运行操作制度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工作票制度及操作票制度。2运行操作制度。3设备实时监控及安全检查制度。2.2
8、.3安全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管理责任制度。2安全保卫制度。3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 0.4设备保养和检修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维修养护制度。2依据S11O1制定定期安全检测制度。3设备更新改造、严重损坏、重大险情、安全事故等运行安全大事记制度。2.0.5其他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自动控制系统设备管理制度。2视频监视系统设备管理制度。3局域网系统设备管理制度。3设备操作3.1 一般规定3.1.1 操作规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及调度要求,按照设备类型和功能要求编制。3.1.2 操作规程应包括设备运行主要流程和注意事项,并能指导操作人员安全可靠地完成操作。
9、3.1.3 设备操作时应按运行调度指令进行,并填写记录。3.1.4 操作规程应在操作场所醒目位置上墙明示。3.2操作人员3.2.1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技术培训,方可上岗作业。3.2.2现地或远控操作时,应根据设备功能和工况合理配置操作人员。3.2.3操作人员应明确责任,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及设备操作,不得违章作业。3.3操作前准备1.1.1 3.1执行操作前宜开具工作票和操作票。核对工作票的工作要求、安全措施以及操作票的工作要求和操作项目。1.1.2 应核对操作指令,保证通讯畅通。1.1.3 应消除运行涉及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1.1.4 应检查并清除上下游影响设备运行的漂浮物。1.1.5 3.
10、5应检查设备运行路径,不得有卡阻物。1.1.6 检查供电和应急电源,应可靠有效。1.1.7 3.7应检查启闭机及电气设备状态,失电保护装置可靠有效。1.1.8 监控设备应显示清晰、调节灵活可靠。1.1.9 远程控制操作应正常,数据通信应稳定、正常。1.1.10 限位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1.1.11 3.11应观察上、下游水位和流态。1.1.12 应做好各项观测、记录的准备工作。1.1.13 3.13固定卷扬式启闭机操作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减速器油位应符合要求,各转动部件润滑良好。2制动器及其它安全装置应灵活可靠。3双吊点启闭机两吊点高程应一致。4转动部件及工作范围内应无阻碍物。5配有手摇机
11、构的启闭机应检查手摇机构的闭合状态。3.3.14移动式启闭机操作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走行机构行程限制器应完好。2大小车馈电装置运行应可靠。3夹轨器动作应灵活可靠。4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3.3.13条14款规定。3. 3.15液压启闭机操作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油箱油位应在规定范围内。2检查各子系统及电气参数应符合要求,油泵、阀组、油缸、油箱、管路等应无漏油。3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3.3.13条4款规定。3.3.16螺杆式启闭机操作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各转动部件润滑良好。2螺杆无弯曲变形现象。3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3.3.13条45款规定。3 .4运行操作3.1.1
12、闸门运行改变方向时,应先停止,然后再反方向运行。3.1.2 不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操作闸门过程中应有人巡视和监护。3.1.3 闸门启闭发生卡阻、倾斜、停滞、异常响声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检查处理。3.1.4 闸门不得停留在震动或水流紊乱的位置。3.1.5 闸门启闭后应核对开启高度,按照要求完成工作。3.1.6 闸门操作应有专门记录,并归档保存。4 .4.7启闭机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和移动式启闭机的钢丝绳不应与其他物体刮碰。多层缠绕的钢丝绳应无爬绳、跳槽等现象。2开度、荷载装置以及各种仪表应反应灵敏、显示正确、控制可靠。3启闭机运转时如有异常响声,应停机检查处理。4启闭机运转
13、时,不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启闭机及电气操作屏旁应有人巡视和监护。5配有手摇机构的启闭机,用手摇机构操作闸门时,当接近最大开度或关闭位置时应注意及时停止操作。4维修养护基本规定1.1.1 一般规定4.1.1 设备维修养护包括检查、维护、检修三类。其中检查又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检修又分为故障检修和计划检修。1.1.2 检查应满足以下基本规定:1日常检查间隔不应超过1个月;2定期检查应每年两次,宜在汛期前后或供水期前后检查,汛期前宜对设备进行运行试验,并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对无防汛功能的工程可根据工程运行情况安排检查时间,每半年一次。3特别检查与定期检查内容相同。特别检查应在设备运行期间发
14、生出现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事故、超设计工况运行、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后进行。4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应有书面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和紧迫性,提出维护或检修意见。1.1.3 设备维护应每年一次,宜结合检查情况实施。维护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进行检修。1.1.4 检修应满足下列基本规定:1故障检修是指设备存在实施检修才能消除的故障:计划检修是依据相关标准或设备说明书中要求实施的检修。2检修时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3设备运行性能下降或存在故障,经检查或维护后无法恢复正常工作应检修。4设备出现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事故时,应及时抢修。5维修养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对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进行预判。当判断设备需检修时,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6相关标准或设备说明书中规定了设备检修的周期和内容时,应按规定检修。7设备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各项参数满足设计要求时,可投入正常运行。4.2基本要求4.2.1 执行维修养护工作宜采用工作票制,维修养护人员应持运行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开具的工作票进入维修养护现场。4.2.2 有资质要求的维修养护岗位,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持证上岗。从事一、二类焊缝焊接的焊工须应持有有关机构签发的焊工考试合格证,其焊接的钢材种类、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