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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只有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法“心中有数”,能够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从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强化理论武装,在充电蓄能中摸清知识“底数”。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是法规制度的执行主体,其思想观念是影响法规制度执行的重要因素。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
2、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作为学习重点,明确学法方式和主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基本法治观念。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培训、专题讲座、集中研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养成坚持学法好习惯,督促领导干部用理论学习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政治站位,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巩固学习成果,在实战练兵中提升执行“指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是制度能否得到贯彻落实的关键。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机制,要将考查和测试结果
3、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要注重通过具体实践、具体工作锻炼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引导领导干部讲规矩、重程序、受监督,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引导领导干部牢记职权法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当好模范、做好表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带动全党上下遵纪守法,发挥“其身正,不令而行”的积极作用。树牢法纪观念,在监督约束中增强自觉“系数”。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是推动领导干部树牢法纪观念的有效方式,有助于推动
4、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方面,要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将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成员纳入领导班子队伍配备的考虑范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要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强督促检查评估,进一步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创建考核指标,推动考核结果运用,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防止形式主义。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
5、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决策依法、遇事讲法、办事懂法、自己守法,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带头信法,做党内法规的忠实崇尚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中国之治”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中,首要的就
6、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胸怀“国之大者”,立足“两个大局”,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把“两个维护”作为检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根本标尺,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认识和言行。把牢政治方向,扛起政治责任,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公众号、微信群、大喇叭等载体解读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党内法规知晓度和普及率。严格用法,做党内法规的自觉遵守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发展
7、的宝贵经验,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高执行力为着力点,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不断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事业谋发展、为人民谋幸福,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自觉守法,做党内法规的坚定捍卫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一经形成必须严
8、格遵守、抓好落实,遵守党纪法规更是对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通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常学常新、常修常炼,又要通过观看反面典型案例警醒自身,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党内法规落实见效。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把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开头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全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始终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当先行,为人民群众作好表率,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带头尊法,做好“敬畏法律、尊崇法治”的“领头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敬畏法律、尊崇法治,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
10、素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到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不断提高和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争做尊法护法排头兵,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带头学法,做好“掌握法律、推广法治”的“领头羊”O“立身以立学为先。”学法是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基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引导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要围绕意见提出的“应知应会”这一基本要求,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著作,认真学习党内法规,熟悉国家各项法
11、律政策,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在带头学法的同时还要带头普法,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守法,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传统。带头守法,做好“严守法律、捍卫法治”的“领头羊”。“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立守法标杆,为民众榜样。要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自觉用法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要坚决防止出现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情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守法贯穿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带头用法,做好“执行法律、厉行法治”的“领头羊”。“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思维的核心在于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以法治方式保障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同时,各级党组织要把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