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聊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docx(3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聊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31. 1编制目的31.2 编制依据31.3 适用范围31.4 工作原则41.5 事件分级5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52. 1组织指挥机构52. 2组织指挥机构各组成部门职责82.3专家咨询机构及职责12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123. 1预防123.2预警133.3信息报告与通报174应急响应194. 1分级响应194. 2响应措施214. 3响应终止245后期处置245. 1损害评估245.2 调查处理245.3 善后处置245.4 保险256应急保障256. 1队伍保障257. 2资金保障256.3防护装备、物资保障266 .4应急车辆保障267 .5通彳言
2、保障268 .6技术保障278.7 应急资源的管理278.8 宣传、培训与演练277附则289 .1预案管理与修订2810 2奖励与处罚2811 3本预案用语的含义2812 4预案解释3013 5预案实施时间30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311总则1. 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聊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聊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聊城市境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超出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或发生在周边地市但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环境影响的需要本市处置或参与处置的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市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辐射污染事件和地质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1
4、.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扎实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14.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1.4.3 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人民政府。1.4.4 部门联动,社
5、会动员。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如果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1.4.5 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加强培训演练,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优化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14.6依靠科技,规范管理。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1.5 事件分级按照事
6、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详见附件1)。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组织指挥机构2. 1.1市组织指挥机构成立聊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机构组成如下:指挥长:聊城市市长副指挥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成员: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地震监测中心、市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消
7、防救援支队、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聊城分公司、中国移动聊城分公司、中国联通聊城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完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构建全市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修订聊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公众进行环境应急宣传和教育,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和救援队伍的建设。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及协同处置,超出我市应对能力时,提请上级党委、政府或生态
8、环境部门响应应对;组织指挥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指导、支援超出县(市、区)应对能力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2. 1.2县(市、区)组织指挥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工作。2. 1.3现场指挥机构聊城市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污染处置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
9、加。主要负责收集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
10、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医学救援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伤员紧急医学救援;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应急保障组:由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
11、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经费。新闻发布组:由市新闻办牵头,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采取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地做好相关知识的普及;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处置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加。主要负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
12、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专家组:为现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事件调查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事发地区(市)政府、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单位组成。配合上级负责深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综合协调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事发地区(市)政府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信息汇总、资料管理、应急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及处置信息调度、
13、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协调联络等工作。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做适当调整,并视情吸收事发地政府及部门有关人员参加。2.2组织指挥机构各组成部门的职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根据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授权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预报预警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灾后生态恢复重建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救援装备、监测设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
14、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维护应急救援时事发地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疏散、撤离和维护社会秩序;进行交通管制,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中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以及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对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受灾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市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经费保障及管理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做好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伤亡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支付工作;负责对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乡镇生活
15、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调度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调度工作;负责配合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城市市政管线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城市供水、燃气等安全正常运行;指导城市饮用水及供水方案的制定并协调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协调运输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运力,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指导公共交通运营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便捷安全出行。市水利局:负责配合做好突发水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并监督实施重要河流湖库跨县、跨流域环境应急水量调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农业环境污染事件、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物种资源破坏、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组织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损害进行评估,并向责任方提出索赔,组织开展农业生态修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物种资源破坏处置;负责配合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林地、野外的野生陆生动物及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协调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保障供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及时为相关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