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基本信息(一)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此处填写手机号)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编号:(此处填写身份证号)(二)申请人学籍所在学校(由申请人填写)学校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三)行政机关名称:信阳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张欣联系方式:0376-二、行政机关告知(一)行政事项名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二)证明事项名称:成绩证明(三)设定证明的依据:1体育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2.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第十七条规定:集体项目
2、按统一成绩申请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一次性报审核部门;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公示七个工作日。(四)证明的内容:证明申请人已达到以下要求或条件:1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所需对应比赛成绩真实有效(有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或裁判长签字的成绩证明原件);2.为集体项目上场主力运动员(有单位证明);3.所在单位已进行公示(有所在学校的公示证明和公示结果);4.有运动员注册证(外省籍运动员提交全国注册证);5.有学籍证明(有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五)承诺的方式: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六)
3、行政机关核查权力:行政机关对申请人作出的承诺将根据不同情形,运用多种方式进行事中事后核查。(七)不实承诺的责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河南省体育局相关规定,事中事后将报国家体育总局、河南省体育局审核监管,对不实承诺造成等级授予工作违规的。由授予单位撤销已授予的等级称号并给予暂停三年申报资格;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成绩不实、弄虚做假的将追究带训参赛教练员、领队和管理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省体育局并移交司法、纪检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在日常监管或者核查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将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承诺书是否公开
4、本承诺书根据工作需要可予公开,公开时限:7个工作日。三、申请人承诺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二)已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具体是:1本人申请二级运动员认定所需(此处填写比赛名称和获奖内容),比赛成绩真实有效(有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或裁判长签字的成绩证明原件);2.有所在单位(此处填写所在单位或学校)证明:本人为集体项目上场主力运动员;3.所在单位(此处填写所在单位或学校)已进行公示,有公示证明和公示结果;4.有运动员注册证(外省籍运动员提交全国注册证);5.有所在学校(此处填写所在单位或学校)的学籍证明。(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四)本告知承诺文书中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五)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申请人:(此处填写申请人姓名)(签字/盖章)一年月日(若线上申请提供电子版材料时,由于省市政务服务网为实名认证,申请直接填写电子版即可;若线下申请提供纸质版材料时,需申请人手写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