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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要素检查要点1、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2、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3、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5、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6、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7、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8、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一年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9、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10、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入厂证后方可入厂工作。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有针对性的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11、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12、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