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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2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新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2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新材料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新建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
2、(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6-371626-04-01-518145总投资(万元)45000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0.16施工工期6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A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厂、索饵场、越冬场
3、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根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无环响符分划影价性析规境评合1、产业政策、用地符合性分析(I)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中C4220
4、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淘汰类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6-371626-04-01-518145o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用地符合性分析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建设项目,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家用地要求。(3)选址符合性分析其合他性析符分本项目位于滨州市
5、邹平县孙镇时家村南,项目规划证明见附件5,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厂内水、电等基础设施齐全,该项目可以充分依托厂区内现有的公用工程条件;厂址四周以生产企业为主,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时家村。该项目建有完善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小;该项目所在区域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2、与关于迅速开展“两高一资”项目核查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两高一资”项目核查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59号)及关于优化调整“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
6、知(售发改工业202334号)要求,各市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立项的暂停办理其他手续,尚未开工的暂停开工建设,确有必要实施的,必须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审核评估后方可继续实施。本项目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中行业,符合要求。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区三线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对应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农业空间是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体的区域,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区域。城镇区间是以承载城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农业空间主要
7、是耕地(其中可稳定利用的耕地绝大部分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红线居三条控制线之首,是优先的控制线,其次是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空间主要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等。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城镇空间是人们生产、生活的空间区域,主要是城镇和工业区域。本次技改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不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也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I)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3年)(鲁政字2016173号),滨州市邹平市内生态保
8、护红线区域见下表。表1-2邹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名称代码外边界I类红线区生态功能类型边界描述面积km2边界描述面积km2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6-B1-09辛集村以西,管道村以东,小清河以北,姚家村以南。7.63辛集村以西,管道村以东,小清河以北,姚家村以南。7.63水源涵养水库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16-B4-03邱家村,白鹤山以东,独山以北,246省道以西。72.36城南水厂、鹤伴山水厂、雪花山水厂、黛溪水厂、月河水厂一级保护区。8.47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湿地、草地(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距离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
9、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为23.3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详见附图2滨州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见下表。表13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览表项目I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滨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2023年滨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3年1月30日)统计结果,2023年,全市10县(市、区)二氧化硫(SO2)年均值范围131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值范围27-3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范围1.215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范围374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
10、颗粒物(PMi0)年均值范围6678微克/立方米、臭氧(03)日最大8小时均值范围154186微克/立方米,均超国家二级标准。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范围68.5%(滨城区)80.5%(惠民县)。优良天数范围250天(滨城区)294天(惠民县),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范围为18天。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4.26(北海新区)4.82(博兴县),与上年相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有所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地表水环境质V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为杏花河,根据滨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2023年滨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3年1月30日)统计结果,杏花河张官庄断面2023年水质类别为IV类。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地表
11、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的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滨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3年)可知,邹平市三处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ZTI4848-2017)In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因此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声环境质量项目位于邹平市孙镇,根据滨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3年)可知,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平均等效声级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评价区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12、根据上表,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彳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本项目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建成后身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资源是环境的载体,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贽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本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量电、水资源,消耗行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2(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孙镇内,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元面积为106.10km2,主体功能定位为省级重点开局关于印发滨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见下表。表1-4项目与滨环字2
13、02330号;达标区,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后项目1计不会改变区域原有的环境功能,不三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同时生37168120014,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单发区域,本项目与滨州市生态环境(滨环字202330号)符合性分析1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空间(1.1)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本项目满足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符合布局约束(1.2)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邹平县孙镇时家村南,在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
14、地。符合(1.3)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不产生废水。符合(1.4)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控制养殖业发展规模和数量在合理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5)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6)按照邹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的项目等27类产业。本项目不属于邹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
15、面清单中禁止项目。符合染排管空污物放控(2.1)执行全市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全市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符合(2.2)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出水水质负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2.3)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本项目不涉及。符合(2.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泡、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己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