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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1-1.1 编制目的一1一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2-1.5 工作职责-2-2风险分析和事件分级-32.1 风险分析-3-2.2 事件分级-4-3组织指挥体系53.1 县级指挥机构-5-3.2 县级成员单位及职责-6-3.3 县指挥机构-9-3.4 现场指挥部-9-3.5 管道企业应急指挥机构-10-3.6 专业救援组分组及职责-10-4监测预警-12-4.2预警-13-5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16-5.1 信息报告-16-5.2 先期处置-17-6应急响应-17-6.1 分级响应-17-
2、6.2 处置措施-19-6.3 应急支援-20-6.4 信息发布-20-6.5 应急结束-21-7后期处置-21-7.1 善后工作-22-7.2 保险理赔-22-7.3 调查与评估-22-8应急保障-23-8.1 队伍保障-23-8.2 物资保障-23-8.3 资金保障-23-8.4 其他-23-8.5 宣传教育、培训-24-9附则249.2 预案修订-25-9.3 预案演练-25-9.4 责任追究-25-9.5 预案实施-25-1总则1.1编制目的科学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迅速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能源安全
3、和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 2编制依据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海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海南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长输管道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泄漏等事故。1. 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防范,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和人员、财产损失。(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有效处置。(
5、3)坚持备用结合、专兼结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企业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组建各类专业和兼职应急队伍,在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4)坚持科学处置、及时救援。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专用装备作用,科学、及时、高效开展处置和救援,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5)坚持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全面、及时、依法、准确发布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应对负面舆情。2. 5工作职责县政府应当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县发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县生态环境、县住房城乡建设、县交通运输、县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规定职
6、责,共同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以下简称“管道企业”)负责承担管道日常巡查、监测监控及风险预警、隐患的排查工作和突发事件初期应急救援处置及事故隐患处置工作。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周边企业负责协助管道企业日常巡查及危及长输管道安全运行行为的排查工作。2风险分析和事件分级3. 1风险分析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下同)、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可能导致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管道或者相关附属设施本体失效,发生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2)人为损害:误操作,施工危害、占压
7、、重载碾压管道,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盗窃管道输送、存储、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以及恐怖袭击等行为,引发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3)自然灾害: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附属设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管道的水工防护、防风、防雷、抗震、通信、安全监控、电力等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
8、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2. 2事件分级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我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元以上。(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
9、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h5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IOOO万元以下。以上有关数值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组织指挥体系3.1县级指挥机构成立常态化的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实施统一指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县发展和改革委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负责启动本预案。(2)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
10、作。(3)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作出决策并进行监督执行。(4)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设施,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油气管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5)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6)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3.2县级成员单位及职责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测绘地理信息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
11、局、各镇人民政府、有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等组成。(1)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配合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本县石油天然气资源调度及供应安全,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协调、调查和总结评估。(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指导协调转移临时安置受灾人员或者受威胁人员,组织协调、调动相关专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参与事故应急处置,会同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置和总结评估。(3)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现场的警戒封控、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护和重
12、点目标安全保卫,打击处理在突发事件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处置、调查和总结评估。(4)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舆情分析、舆论引导和媒体服务等工作。(5)县委网信办:负责组织指导相关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调控管控,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网上宣传引导,加强属地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有害信息。(6)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生产物料、救灾物资的生产,保障应急通信频率,依法实施无线电管制。(7)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会同事发
13、地镇人民政府(园区)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8)县财政局: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及时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县应急管理局通报汛期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IO)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专家分析研判现场污染状况及变化趋势,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指导因突发事件引发次生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和制定污染区域防控措施及组织指导环境应急监测;监督指导突发事件责任单位消除现场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11)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助突发事件中建构筑物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本行业专业救援队伍和大型建筑机械的调用。(12)县交通
14、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公路抢通保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快速通行的服务保障,指导协助受灾人员或者受威胁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装备设备的运输,参与涉及港区内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13)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协助突发事件涉及水务系统的应急处置、事故评估和调查处理。(14)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等,做好卫生防疫技术指导,开展必要的心理康复。(1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参与突发事件中与特种设备相关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事故评估和调查处理,(16)县气象局:负责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及时向县发
15、展和改革委、县应急管理局提供事发地现场及周边地区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实况资料,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引起的大气污染扩散区域研判以及对建立、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17)县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的测绘保障。(18)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协调有关消防救援力量和资源,在事故现场做好消防安全监护,发生火灾时,组织指导实施现场灭火救援,对现场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19)县供电局: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置;保护事故救援所需用电安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20)各镇人民政府:协助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事故现场控制、设立避灾安置点、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保障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21)有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按照本预案要求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县发改委备案;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其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及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