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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3篇)篇1:XX市妇联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为全方位展现妇联整体工作的新动态、新做法、新成绩、新经验,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市妇联干部信息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奖励办法。一、奖励对象各乡镇、市直机关各妇联组织以及本市关心妇女儿童工作的宣传人员。二、奖励办法1、所写信息在国家级妇女网、妇女儿童刊物、人民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署名发表的,每篇奖励200元。2、所写信息在省级妇女网、妇女儿童刊物、安徽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署名发表的,每篇奖励IoO元。3、所写信息在市级妇女网、妇女儿童刊物、安庆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署名发表的,每篇奖励50元。4、所写信息
2、被潜山妇女网、潜山先锋网、潜山政府网、潜山新闻网、微潜山、潜山女性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5、各地妇联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安徽卫视、安庆电视台、潜山电视台采用播出的,分别奖励200元、IOO元、50元、10元。6、被采用字数在IOOO字以上的妇女工作经验介绍或调研文章,每篇按同级别奖励标准的两倍兑现。7、一稿多用的,以最高级别的计算,不重复计算;对本机关工作人员所写信息在潜山妇女网、潜山女性公众号发表的不予奖励。三、具体要求1、信息宣传工作纳入每年度对乡镇、开发区妇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2、原则要求开发区及乡镇妇联、市直机关妇联(妇委会)、机关各部室每月上报一条信息,一年内至少完成10条。
3、3、信息、新闻稿件要内容真实,观点正确,突出妇联工作主题。4、报道的信息、新闻稿件,投稿个人注意保留原稿。5、奖励每年底进行兑现,由个人申报,市妇联组宣部审核发放。本办法自2023023年1月1日起执行。篇2: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把握全局的重要途径,是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永顺县国土资源局良好社会形象,促进永顺县国土资源局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4、一、报送内容信息报送内容要突出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落实情况;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业务规定、流程调整情况;各类检查、总结报告;通知公告等。二、报送标准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要十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具备敏锐、强烈的信息意识。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三、奖励范围奖励人员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稿件必须是宣传永顺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的信息、新闻稿件及各类
5、文章;凡被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采用的信息以及报纸、刊物、电视台、电台采用的稿件,本单位的撰稿人均可受到奖励。四、奖励标准国家级:每篇奖励IOOO元。省级:每篇奖励500元。州级:每篇奖励200元。县级:每篇奖励IOO元。五、奖励办法1、凡被采用的信息、新闻稿件及各类文章,每月发放一次奖金。2、一篇文章或摄影作品,有多人署名的只按一篇给予奖励。3、同一篇稿件或新闻照片被不同级别新闻媒体采用转载,其奖励计算标准累加计算。六、投稿要求政务信息报送到永顺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对宣传信息由政工股送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到相关媒体,个人如有其他投稿渠道的,请另外说明。一般的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稿件由局分管室领导审核
6、;重大的(敏感的)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稿件由局长审定。未经审批自行投稿,如宣传报道内容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所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永顺县国土资源局所有。篇3:政协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规范奖励标准,鼓励广大政协工作者积极撰写宣传稿件,扩大政协影响,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省、市政协相关表彰奖励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奖励对象县政协委员、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加县政协各党派团体工作人员。二、作品范围当年度在市级以上各类主流媒体(党报党刊、电视台、电台、政协报刊、政协及政府网站、信息专刊)上发表的宣传有关县政协的消息、通讯、言论
7、、新闻、摄影作品等。三、奖励标准1、稿件被国家级媒体(除网站外)采用的,每件奖励500ytj02、稿件被省级媒体(除网站外)采用的,每件奖励200元。3、稿件被市级媒体(除网站外)采用的,每件奖励100元。4、其中在各级报纸的头版、二版、三版头条发表的稿件,或刊物上发表的理论性稿件,奖励增加两倍。5、被国家、省、市级政协(政府)网站采用的稿件,每件分别奖励200元、60元、30元。6、在全国、省、市政协组织的信息宣传工作评选中获奖的,分别奖励2000元、IOOO元、600元。四、奖励要求1、报刊上发表的作品须送交报刊原件;网站发表的作品须送交网上打印稿;电视台(电台)发表的作品须送交用稿通知单
8、;获上级政协宣传信息奖励的须送交获奖证书。2、每年末,发表作品人员按要求向县政协办公室申报奖励,县政协办公室对申报的作品进行审核、汇总,提出拟奖励的名单及金额,报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3、同一件作品,只奖励一次(包括获得其他部门奖励),不重复计奖。五、相关事项1、发表的作品必须符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增强民主与团结意识,促进委员履职尽责,动员人民群众建设美丽凤阳具有积极作用。作品要具有原创性。2、宣传信息工作要遵守新闻信息工作纪律,坚持正面宣传,严禁虚假新闻信息。对涉及政策性、保密性及社会影响不确定性的新闻信息,投稿前应报县政协领导审核把关。3、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研究,积极向国家、省、市级媒体发送县政协信息。4、对信息宣传有突出贡献,或发表的作品有重大影响的,给予特别奖励,具体奖励数额由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六、其他本办法自20x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