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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急诊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文件修订。一、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服从本院急诊室的指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二、急诊室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值班医护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三、认真做好院内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船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
2、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经常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控制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四、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五、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应指导现场自救、互救。六、到达现场后,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七、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窠及抢救记录。八、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空安甑、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九、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