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环境安全相关犯罪36条红线勿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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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2023)9号,公安食药环侦部门对33个罪名具有管辖权限。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后,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又新增了5个公安食药环侦部门管辖罪名,并修改4个罪名,至此,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管辖罪名增至36个。公安食药环侦管辖罪名(36个)红色部分为2023年新增或修改罪名第一部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9+1=Io)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2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刑法第141条3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刑法第142条4妨害药品管理罪刑法第142条之一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法第143条6生产、销售有毒、

2、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条7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第145条8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刑法第146条9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刑法第147条10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148条第二部分侵犯知识产权罪(7+1=8)11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1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4条1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215条14假冒专利罪刑法第216条15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217条1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刑法第218条17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18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之一第三部分危害公共卫生

3、罪(2)19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刑法第331条20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刑法第337条第1款第四部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5+1=16)21污染环境罪刑法第338条22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1款2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2款2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第340条25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26非法狩猎罪刑法第341条第2款27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刑法第341条第3款28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第342条29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法第342条之一30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31破坏性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2款32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

4、物罪刑法第344条33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刑法第344条之一34盗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1款35滥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2款36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3款食药侦管辖36种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及部分案件证据规格标准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下列案件: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刑法第140条)本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并且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行为。(-)立案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

5、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二)犯罪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对生产、销售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而且还侵犯了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实施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3、主

6、体为一般主体。一切从事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等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一般都具有牟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或者销售。过失行为,生产者不知原材料假或者不符合质量标准,而生产或销售的,不构成本罪。(三)证据参考标准1、犯罪主体要件证据(1)证明行为人刑事责任年龄、身份等自然情况的证据,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特定职责证明等。对于户籍、出生证等材料内容不实的,应提供其他证据材料。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应有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犯罪的案件,应注明身份,并附身份证明材料

7、。(2)证明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具有辩认能力与控制能力。(3)证明单位的证据。证明是否属于依法成立并有合法经营、管理范围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4)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等的身份证明。2、犯罪主观要件证据(1)证明行为人明知的证据: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证明直接故意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希望危害结果发生;(3)证明间接故意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4)目的:获取非法利润;牟利;营利。3、犯罪客观要件证据证明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证据。(1)证明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的证据:假冒具有特种行业许

8、可证:食品工业、制药工业、压力容器工业、计量器具工业、农业种子生产、销售上述行为产品;伪造产品产地、冒用厂名、厂址以及注册商标;假冒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标志;以一种产品冒充多种产品;没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冒充产品。(2)证明行为人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的证据:不符合国家标准:品种、合格、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其他;具有下列行为的产品:明令淘汰的产品、生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以处理品冒充合格品出售、其他。(3)证明行为人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下列行为的证据: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足以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或已造成危害;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传染性疾病或已经造成传染性疾病;生产、

9、销售不符合卫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造成对工作严重危害和已经造成危害;生产、销售不符合安生标准的产品,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足以造成严重后果和已经造成后果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给生产造成损失的。(四)侦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本罪是以销售金额为衡量犯罪情节的主要标准,构成犯罪的起点为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

10、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补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案(刑法第141条)本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故意生产和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立案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第二条将立案追诉标准(一)第十七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

11、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生产”:1、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2、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3、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销售”。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是否属于假药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

12、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注:根据2019年新版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违反本法等情形,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仍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二)犯罪构成要件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属于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至于生产、销售者是否具有生产、销售药品的合法资格,不影响本罪的成立。4、主观方面

13、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或销售的是假药,会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为牟取非法利益,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过失生产、销售假药者,不构成本罪。(三)证据参考标准1、犯罪主体要件证据(1)证明行为人刑事责任年龄、身份等自然情况的证据,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特定职责证明等。对于户籍、出生证等材料内容不实的,应提供其他证据材料。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应有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犯罪的案件,应注明身份,并附身份证明材料。(2)证明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具有辩认能力与控制能力。(3)证明单位的证据。证明是否属于依法成立并有合法经营、管

14、理范围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4)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等的身份证明。2、犯罪主观要件证据(1)证明行为人明知的证据: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证明间接故意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3)目的:获取非法利润;牟利;营利。3、犯罪客观要件证据证明行为人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行为的证据。(1)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证据:假冒药品生产许可证;假冒经营企业许可证;假冒制剂许可证;伪造药品产地、冒用厂名、厂址以及注册商标;假冒药品质量认证书及其标志。(2)证明以不合格的药品冒充合格药品行为的证据:药品所含成份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的规定不符;药品所含成份的名称

15、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标准的规定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变质不能药用的药品;被污染不能药用的药品。(3)证明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行为的证据:生产、销售的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生产、销售的假药已经造成危害人体健康。(4)证明其他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证据。(四)侦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1、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只是一种危险性。因此,本罪应以危险犯的定罪原则处理。但这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应有科学的依据,并且应该是以不特定的多数人为对象的。2、本罪与按照民间土方、偏方生产或者销售药品的界限。有些民间土方、偏方对某些疾病确有一定疗效,或虽无明显疗效,但流传已久,在群众心目中威信很高,也没有什么毒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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