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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妥善处置区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根据*要求,结合区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总则(一)适用范围。适用区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1安全事故。主要包括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发生的重大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重大事故以及影响公共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2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民政服务机构(场所)食品药品、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对服务对象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3 .信访维稳事件。主要包括机构内外涉及服务对象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服务对象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机构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等。(二)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区民社局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4 .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从源头上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稳定工作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诱发重大事件的各种因素,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5 .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注重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
3、处置群体性事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事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6 .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要相互配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二、组织体系(一)组织机构组长:兰雄区委常委、副区长副组长:马海轮区民社局局长成员: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发改局、民社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和交通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
4、监督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海轮同志担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业务室和成员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调整的,原组成人员自然免除,由新任职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民政事业领域职责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区民政系统开展应急管理工作。(2)分析、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判断事件形势及事态发展走向。(3)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4)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等有关重大事项。(S)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各
5、成员单位职责1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宣传报道,协调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和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配合做好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负责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2 .区委网信办:监测民政事业领域网络舆情,及时通报相关网络动态情况,管控网络不实信息,指导民政相关部门做好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相关网络回应工作。3 .区民社局:负责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协调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善后及重建工作。4 .区财政局:负责应
6、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5 .区住建和交通局:为重建或修缮因灾损毁的房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指导恢复事件发生机构损毁的供水、供暖、供气管道等公共设施;负责参与因交通运输引发的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负责协调、调集道路运输力量,为事件救援人员、物资运输提供保障。6 .区卫健局:负责协调有关医疗单位开展伤员救治,统计并提供人员伤亡情况,必要时对现场有关区域开展卫生防疫工作。7 .区应急管理局: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统一协调指挥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积极参与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8 .区发改
7、局:负责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供应工作。9 .区司法局:负责协调处理民政系统突发性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10 .区公安分局: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事件现场及周边交通、治安秩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做好人员搜救等工作。I1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工作,减轻污染事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指导环境污染主体消除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12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依法开展调查;并防范因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造成次生、衍生中毒事故。13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加抢险救援工作。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政服务机构
8、(场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内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协助指挥部开展事故控制、人员疏散、救助安抚、救援保障等工作。三、预防、预测、预警(一)监测预报1 .区民社局各中心(室)、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养老服务中心、殡葬管理中心定期排查管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定期排查各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2 .区民社局定期对相关单位、养老机构、殡葬场所、社会组织负责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和防范突发事件能力。3 .区民社局各中心(室)、下属事业单位定期收
9、集安全工作、突发事件信息、隐患情况和分布区域,局属单位要定期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二)分级标准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分别用I级、级、m级、IV级表示。特别重大事故:是指服务对象5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服务对象3人以上死亡5人以下重伤,或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服务对象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下重伤,或IOOo元以上5000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服务对象2人以下
10、重伤,或1000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S)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实行民政服务机构(场所)首报告制度。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突发事件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按照民政事业领域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并报备区民社局,区民社局立即派人员赶到现场协调、指挥处置工作。(四)预警行动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对事故、突发事件等级进行科学评估,按照预案做好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向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四、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一)报告事故突发事件发生
11、后,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二)方式与内容1初报。可利用电话直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突发事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及突发事件发生地点、时间、类别、损失及概况。2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报告确切数据、事故突发事件原因、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等基本情况。3 .结果报告。在事故、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结束后,由负责调查处理的业务室及相关单位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三)应急决策根据事故、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可控情况等,提出具体意见,通知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综合事发地建议,做出决定。协调相关科室、成员单位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指导
12、援救工作;调集应急抢险专业队和抢险救援物资;发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后,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发地,进行现场指挥。超出本级应急处理能力时,报上级应急处理机构,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五、预案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后要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和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部署各项行动方案,组织人员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六、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在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挥下,各组联动,协同作战,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把损失降到最低。七、应急终止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和事故及突发事件调查组的意见,事故现场隐
13、患得到妥善处理,突发险情得到根本消除后,由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状态的建议,经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终止应急处置工作。八、信息报告认真履行好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严格报送程序,坚决做到“三同时一提前”:向区委和区政府领导报送的同时,必须报送区委和区政府办公室;向区应急管理局报送的同时,必须报送区委和区政府办公室;向自治区、市对口部门报送的同时,必须报送区委和区政府办公室;向社会大众公布前,必须提前报送区委和区政府办公室。要严肃报送纪律,凡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重要紧急情况,必须在20分钟内上报初步情况、1小时内上报准确情况,同时报送书面报告,根据事件进展随时跟踪续报,确保重大紧急信息准确高效报送。九、后期处置1 .事件平息后,各相关业务室和成员单位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2 .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会同各相关业务室和成员单位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报。十、附则(一)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民社局负责解释。(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