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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制度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制度管理水平,持续强化对制度管理各环节的把控力度,按照集团公司全面合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将合规理念及管理原则融入集团公司制度建设,加快提升党群制度建设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质量,切实增强合规风险防范能力,保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制度文件的管理工作。所属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承接制度。第三条名词解释制度文件:包括两个文件来源,即外部监管要求和内部规章制度。外部监管要求:指集团公司应遵照执行的与企业党群工作开展、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
2、约、规则、商业惯例等。内部规章制度:指集团公司各部门依据其职能及具体工作内容,结合外部监管要求制定的管理规范性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及各类规章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按其管理归口可分为经营管理类制度和党群类制度。经营管理类制度:指业务经营、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律管理、科信设施管理等涉及经营管理事项的制度文件,经营管理类制度由合规审计部负责统筹管理。党群类制度:指党建、党务、宣传、纪检、统战、工会、团委等涉及党群管理事项的制度文件,党群类制度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第四条制度分级(一)党群类制度党群类制度按照管理内容及重要程度分为两个层级,即重要制度和一般制度。具体分级标准如
3、下:重要制度:党建、党务、宣传、纪检、统战、工会、团委等涉及党群管理各领域综合性统筹指导的重要制度文件。一般制度:针对某一方面工作或者事项制定的具体办法、工作规范等。(二)经营管理类制度经营管理类制度按照管理内容及重要程度分为三个层级,即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和一般制度。其中基本管理制度按照所涉管理事项及重要程度不同,又细分为一级核心和二级核心。具体分级标准如下:基本管理制度(一级核心):内控环境建设、战略规划、重大决策制定等与集团公司内控环境构建完善相关的制度;基本管理制度(二级核心):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职能领域的综合性统筹核心管理制度;具体规章:资金
4、管理、投资企业管理、印信证照管理、人员招聘管理等细分领域中围绕专业管理要求或高风险业务控制措施等制定的专项管理制度;一般制度:针对一项具体工作或重点环节制定的操作规程、操作细则、工作规范等。第五条管理原则(一)党的领导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国企姓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健全完善制度管理体系,强化制度建设保障,以工作实效践行“两个一以贯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筑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二)依法合规制度文件的内容、流程均应确保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对内对外的商业道德承诺以及
5、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等,并随内外部相关管理要求变化而及时调整更新,以助推实现企业合规管理,最大程度上防止和遏制经营管理风险。(三)全面协调制度文件应覆盖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辅助合规要求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文件间要保持良好的协调性,即从体系整体出发,着重厘清每个制度在体系中的作用及与其他制度间的界面和接口,确保各项制度内容互不矛盾、不重叠,且制度之间、制度与流程之间关联统一、有效衔接,各自为实现集团公司总体合规义务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四)客观明确根据公司规模、业务特点、操作流程及管理沟通需求等统筹规划制度体系架构,融合相关现行合规要求,紧紧围绕
6、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明确规范部门岗位权责划分,确保制度文件充分体现管理特点,管理要求严谨明确,具备可操作性。第二章职能分工第六条*集团制度文件按照“统筹结构、专业指导、分级管理的模式,由集团公司负责确定制度体系框架和总体工作目标;各职能系统分别建立职责范围内的制度管理架构,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各单位依据经营范畴及管理需要建立本单位的制度体系,并对所属单位制度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管控O第七条党委办公室负责对集团本部党群类制度进行统筹管理;负责汇总、复核党群类年度制度立改废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按照考核主管部门要求开展集团党群制度管理情况考核;负责对各单位党群制度开展制度管理监督考
7、核及重要制度备案。第八条合规审计部负责对集团本部经营管理类制度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定期组织集团经营管理部门开展外部监管要求搜集辨识及合规性评价工作;负责汇总、复核集团经营管理类制度立改废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集团拟发布或废止的内部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负责与发文部门协商确定制度级别;负责定期开展集团经营管理类制度检查诊断工作,推进各部门完善制度体系;负责按照考核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经营管理类制度管理情况考核;负责对各单位开展制度管理监督考核及重要制度备案。第九条党委办公室、集团办公室负责制度文件的发文复核、公文考核,包括对文件发文格式、规格、流转程序等进行审定;负责制度文
8、件的归档管理及相关考核工作。第十条法律事务部负责对集团内部制度的合法性进行专业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制度立改废计划;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制度文件的起草、修订、废止及管理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制度的合规性、适用性等进行评审;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制度级别,按级别履行集团公司制度审定及发布程序;负责开展制度文件宣贯培训,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负责开展所属职能系统外部监管要求的搜集、识别、适用性评价及更新等工作;负责按需对外部监管要求进行内部转化;负责在合规风控系统中维护本部门相关制度信息。第十二条所属各单位应根据集团公司确立的制度管理基本框架,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
9、的制度文件管理体系;负责根据上级单位相关要求对制度文件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负责对再投资企业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管理要求,并监督落实。第三章外部监管要求管理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管理自身工作范畴需遵照执行的外部监管要求,包括对外部监管要求进行搜集、辨识、适用性评价、上传以及动态更新等。按照发文单位及约束力的不同,外部监管要求可分为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国际条约、通用标准、商业惯例、道德规范等。第十四条各经营管理部门应随时关注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外部监管要求发布、更新情况,充分利用OA系统、工作会议、专业期刊、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文件搜集与识别,及时更新部门外部监管要求清单,辨识应执
10、行落实的具体文件条款,并在合规风控系统中上传完善相应文件信息。各党群部门应随时关注与自身职能相关的外部文件发布、更新情况,汇总整理形成适用外来文件清单。第十五条各部门在完成外部监管要求清单更新及文件上传后,应立即开展合规性评价工作。依据辨识出的适用条款,对相关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工作要求进行梳理记录,评价文件及具体工作对监管要求的遵循情况。合规性评价结果应逐条记录到监管外规清单当中,为内部制度的调整完善提供参考依据O第十六条合规审计部以年度为单位组织各经营管理部门整理汇总适用外部监管要求、适用条款及合规性评价结果等信息,形成统一的监管外规清单,在集团范围内进行公示。党委办公室以年度为单位组织各党
11、群部门梳理报送外来文件清单,并在集团范围内对清单进行公示。笫十七条合规审计部应关注与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系统密切相关的外部监管要求发布调整情况,为各部门外部监管要求搜集辨识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辅助做好外部监管要求的查缺补漏。第十八条对于重点工作或上级明确要求转化文件的,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将外部监管要求转化进内部制度当中。转化上级文件时,要杜绝只做加法、不做减法或层层“打补丁”,应首先评审既存内部制度与外部监管要求的相关性,优先修订相关既存制度;当既存制度确实无法覆盖上级要求时,可编制新制度以落实工作内容。转化时要避免不考虑本企业管理实际,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第四章内部制度计划管理第十九条在外部监管要求
12、之下,集团公司对内部制度开展管理工作,由党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于每年年初组织各部门开展内部制度梳理评审和立改废计划制定工作。评审的主要依据为部门职能、外部监管要求辨识结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评审时应主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针对既存文件,主要评审文件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管理要求的适宜适用性以及文件有效执行情况等;二是结合各部门管理职责调整及授权变更等情况,对制度缺失或冗余进行评审。第二十条各系统应按照评审结果制定年度经营管理类内部制度立改废计划,计划内容应涵盖对不适用的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对超过三年未作调整的制度进行必要的更新,对缺失的制度进行补充编制,对冗余制度进行整合,对上级文件进行必要的
13、内部转化等。要逐条明确计划完成时间及对应责任人员,便于统筹部门后期跟进监督。第二十一条在制定制度计划过程中,务必从体系化管理角度出发,优先考虑修订既存制度,防止制度冗余重复,确保制度体系结构严谨精简。第二十二条党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负责汇总各部门年度内部制度立改废计划,从强化制度体系化管理、填补制度空白等角度对计划内容进行复核并提出合理调整建议。各部门参考建议对计划内容做出调整后,将计划终稿分别报送至党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进行统一公示发布。第二十三条党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定期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对于计划落实存在困难的部门,应视情况予以专项协助指导。第二十四条在执行制度计划过程中,如需对
14、计划内容进行调整的,应按制度所属系统分别与党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协商一致后,出具计划调整说明并加盖部门印章,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合规审计部备案留档。第五章内部制度控制第二十五条提出制度制定、修订申请的部室作为制度起草部室,在起草制度文件时应当明确下列内容:名称、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具体规范、解释机关、实施日期等。为规范制度内容,便于文件执行和后期评审,各部门在新增或修订制度时建议采用标准撰写模板(附件2)。第二十六条在进行制度修编时,各经营管理部门要针对制度所涉工作内容进行细致梳理,确保制度内容全面合理,与相关制度有效衔接。对于指导具体工作运行的文件,应明确运行流程中的各个环节,以及
15、关键节点的管控要求及措施等,同时应按照集团公司内控流程梳理构建要求绘制流程图,附在制度文件后。各党群部门对于起草的党群制度,应当方向正确,内容明确,逻辑严密,格式规范,表述准确,具有可操作性;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新的实践经验,充分了解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与现行党群制度相衔接。第二十七条对于修订的制度,附则中应明确前一版本制度废止要求,确保制度文件有效衔接、管理严谨。第二十八条完成制度初稿后,拟稿主体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评价新制度是否与其他相关制度要求一致,工作流程是否适宜落实等。相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时,拟稿部门应与该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如按照意见对制度进行调
16、整,则要对调整后的制度再次征求意见;如决定不采纳意见,则要向该部门说明原因并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后续流程。第二十九条征求意见后,起草主体应将制度提交合规审计部及法律事务部进行合规、合法审查,沟通审查意见,审查主要涵盖制度内容是否符合外部监管要求、是否贯彻内控管理标准、是否有效防控风险等方面。各党群部门应将制度提交党委办公室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包括:是否与其他相关制度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冲突;是否就涉及跨部室管理事项征询相关部室意见;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第三十条完成制度审查后,起草主体应按照制度类别与党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确认制度定级情况。对于新增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分级要求进行定级;对于修订制度,制度级别原则上应与修订前保持一致。第三十一条制度级别确定后,由起草主体按级别将制度提报初步审批,其中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由分管领导审批